以后遇到不法侵害,被打了再也不用忍氣吞聲不敢還手了!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就要正式施行,其中最受大家關注的就是明確了正當防衛條款。這意味著 “各打五十大板” 的和稀泥式執法將成為歷史,法律終于給守法者撐腰。
過去很多年,不少人都有過這樣的困惑:明明是別人先動手打人,自己只是被迫還手自衛,最后卻被認定為互毆,兩邊都要受處罰。這種處理方式不僅讓被侵害者覺得委屈,還變相縱容了不法分子,也引發了大家對執法公平性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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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餐館女老板的遭遇就是個典型例子。幾年前,她因為勸告醉酒男子不要損壞桌椅,被對方動手毆打,情急之下隨手拿起身邊物品反擊。可公安機關最初認定兩人是互毆,都給予了行政拘留處罰,后來還是靠檢察院抗訴、法院再審,才改判她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撤銷了處罰。
像這樣的案例還有不少,很多人因為擔心還手被認定為互毆,遇到侵害時只能選擇忍氣吞聲,哪怕自己權益受損也不敢反抗。這種情況不僅挫傷了大家的社會正義感,也讓法律保護弱者的初衷打了折扣,急需通過立法來改變。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首次把正當防衛制度明確寫進法條,給大家吃了一顆定心丸。法律明確規定,公民面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有權采取必要的防衛措施保護自己或他人,這種行為不算違法,不會受處罰。這就從立法層面給正當防衛正了名,再也不用怕還手被追責。
可能有人會問,治安管理處罰法里的正當防衛,和刑法里的標準一樣嗎?答案是核心標準完全一致。治安法被稱為 “小刑法”,管的是沒構成刑事犯罪的違法行為,和刑法屬于同一法律體系,正當防衛的定義、要求都是統一的,都得是針對不法侵害、在合理限度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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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擔心,要是防衛的時候沒把握好分寸,不小心防衛過當了會怎么樣?新法也考慮到了這一點,明確防衛過當雖然還是違法,但因為事出有因,會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輕的還能不予處罰。這既守住了法律底線,也兼顧了情理,不會讓大家因為怕擔責而不敢防衛。
除了明確正當防衛的合法性,新法還專門保護見義勇為行為。以后看到別人遭遇不法侵害,挺身而出出手相助,只要符合正當防衛條件,就會受到法律保護,不會因為防衛行為受到不當處罰,真正鼓勵大家 “該出手時就出手”。
在舉證方面,新法也做了明確規定。涉及防衛糾紛的案件,公安機關要充分調查取證,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誰先動手、防衛的程度等都查清楚,確保對防衛行為的認定客觀公正,不讓被侵害者因為舉證難而吃啞巴虧。
這次修訂可不是小事,而是法治進步的重要體現。過去因為治安法里沒有正當防衛條款,只有公安部門的解釋性規定,實踐中很少適用,才導致了和稀泥式執法。現在把條款明確寫進法律,辦案有了直接依據,能有效避免 “誰鬧誰有理、誰傷誰有理” 的亂象。
從社會層面來說,新法的實施能更好地維護公平正義,弘揚正能量。它告訴大家,守法者的權益會得到法律全力保護,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會被堅決打壓,不用再擔心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也不用怕 “還手就擔責”,社會風氣會越來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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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家也要注意,正當防衛不是 “以暴制暴” 的借口,必須在合理限度內進行。比如別人只是推了你一下,你卻把人打成重傷,這就超出了防衛限度,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把握好防衛的尺度,才能真正保護自己,也不觸犯法律。
現在距離新法實施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大家可以多了解相關條款,清楚自己的權利和邊界。以后遇到不法侵害,既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也要冷靜應對,在合理范圍內實施防衛,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新法的修訂,回應了大家最關心的民生問題,也彰顯了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的鮮明態度。它給每一個守法公民撐腰,讓大家有了反抗侵害的底氣,也讓社會多了一份公平正義。這不僅是立法的進步,更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
你身邊有沒有遇到過 “被打還手卻被認定互毆” 的情況?你覺得新法實施后能有效杜絕和稀泥式執法嗎?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也別忘了把這篇文章轉發給家人朋友,一起學習新法規,守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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