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名17歲職校女生在一年多時間里將40多萬元用于直播打賞,法院最終判決直播平臺返還24萬元,其余部分由家庭自行承擔。這一判決結果,看似了結了個案,卻將一個更為深刻的命題拋向社會:在未成年人網絡消費的糾紛中,各方責任究竟該如何公平劃分?
![]()
這一案件清晰地揭示了當前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糾紛中的責任模糊地帶。法院的裁決,實質上是對家庭、平臺等多方主體過錯比例的司法認定。此類糾紛的解決正從簡單的“全退”或“不退”走向精細化的規則之治,這無疑是法治進步的體現。
首先,家庭監護責任必須被重新審視與量化。法院未支持全額退款,意味著司法實踐將抽象的“監護失職”轉化為具體的“責任成本”。在數字時代,家長對支付密碼的保管、對子女大額消費異常跡象的注意義務,已成為責任劃分的關鍵。這并非苛責家長,而是強調監護責任的核心內涵必須與時俱進——不僅是生活照料,更包括財富管理與網絡行為引導。當17歲的孩子能在一年多時間里持續進行大額打賞而未受干預,家庭監護的缺位顯而易見。
其次,平臺企業的“防火墻責任”需從被動合規走向主動治理。本案中,平臺僅通過電話確認就解除了消費限制,未實際核實接聽者是否為監護人。這種流于形式的審核,暴露了平臺保護機制的脆弱性。平臺責任的邊界應在于是否已采取所有“合理且有效”的技術措施。面對花樣翻新的規避手段,平臺能否利用大數據識別異常消費模式,并觸發強制冷靜、人臉識別復核等干預流程?這超越了簡單的審核,體現的是“科技向善”的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再者,主播及機構的“源頭責任”不容繼續曖昧不清。個別主播通過話術設計、情感互動誘導未成年人打賞,其行為性質亟待法律與行業規范予以明確。應建立更嚴格的內容行為準則,并將此類誘導行為與平臺的分成機制、信用體系掛鉤,實施聯合懲戒,從源頭上降低惡意誘導的動力。
讓網絡打賞從“看不清”走向“算得明”,關鍵在于構建一套精細化、可操作的社會共治規則。司法層面需積累案例,形成更細致的裁判指引;監管層面應推動平臺建立更高標準的、以預防為核心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家庭與學校則必須補齊網絡素養與財商教育短板。
每一次“天價打賞”糾紛,都是對數字時代未成年人保護體系的一次壓力測試。四川這起案件提醒我們,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網絡消費侵害,需要家庭、平臺、社會各司其職、協同發力。唯有當各方都真正算清并扛起自己那份責任時,我們才能為青少年營造一個清朗且安全的成長環境,讓類似的“糊涂賬”不再成為家庭之痛、社會之殤。
厘清責任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構建一個權責分明、協同共治的防護網絡。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需要的不僅是事后的糾紛解決機制,更是事前的預防體系和全社會的共同意識。只有當保護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中的權益成為社會共識和行動自覺,數字世界才能真正成為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沃土,而非吞噬家庭財富與孩子未來的黑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