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李長需
殘障人士的出行,該重視了。
近期,來自上海的殘障人士王玄在社交平臺發文稱,12月13日,他和另一名坐輪椅的殘障朋友前往上海浦東新區的遠東大廈17層辦事。可還沒等兩人進大廈,大廈保安便以輪椅無法通過入口閘機為由要求他們離開,并稱即便通過閘機,電動輪椅也不允許進入電梯。激烈爭執報警后保安道了歉。事后,紅星新聞記者探訪,原本無法通過輪椅的閘機已被加寬。而對拒絕電動輪椅進電梯的做法,涉事保安解釋稱:“系對規定理解有誤所致。”
![]()
王玄與大廈保安發生爭執 視頻截圖
上海遠東大廈的閘機終于加寬了,可這則整改消息,卻讓人高興不起來。要不是殘障人士王玄“現身說法”,這扇 “窄門” 不知還要擋住多少殘障朋友。
這道 “窄閘機” 本身就是違規產物。2023 年實施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明確,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必須達標,所有權人要定期維護改造。遠東大廈的閘機連電動輪椅都過不了,顯然從設計到驗收都沒達標。住房城鄉建設部早有規定,新建、改建項目的無障礙設施要和主體工程 “五同步”,可這道閘機明顯是 “設計時沒考慮、驗收時沒把關”。這扇 “窄門” 不知存在多久,之前大概率有殘障人士遇過麻煩,只是沒引發關注才沒人管。“不鬧不整改” 的模式,本質是對殘障人士權益的漠視。
保安的行為更凸顯培訓缺位。他說 “誤以為電動輪椅不能進電梯”,實則是用人單位培訓只教 “禁止電瓶車進電梯”,沒說清 “電動輪椅是殘障人士的醫療器械,必須允許進入”;只教 “怎么攔”,不教 “怎么幫”。要是事前培訓到位,保安能分清兩者區別,主動幫忙抬輪椅而非驅趕,沖突根本不會發生。事后才 “知道”,這種代價不該由殘障人士承擔。
![]()
(AI生成)
類似的 “事后補救” 很常見:地鐵站無障礙電梯常年鎖著,投訴后才解鎖;商場無障礙通道被雜物堵著,曝光后才清理。很多單位把無障礙建設當成 “面子工程”,檢查來了應付一下,沒人投訴就不管。可對殘障人士來說,這些設施是 “剛需” 不是 “擺設”,一道窄閘機、一部鎖著的電梯,都可能讓他們寸步難行,甚至放棄出門,這本質是剝奪他們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
“事前預防” 難推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思想認識不足,不少單位覺得 “殘障人士來的少”,抱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態敷衍;二是責任落實缺位,《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明確了建設和管理單位的責任,但現實中項目驗收只看主體工程,日常也沒人專門維護;三是違法成本太低,沒投訴就沒處罰,單位缺乏主動整改的動力。
要改變這種 “事后補救” 的被動局面,必須把 “事前預防” 落到工程建設的全流程,不能等殘障人士投訴了、媒體曝光了,才想起要重視。同時,也要把無障礙培訓納入從業人員的必修課,不管是保安還是物業人員,都要學清相關法規,掌握主動協助的方法。最后,暢通事前監督渠道,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并提高違法成本,對明知不達標卻不整改、多次被投訴仍不重視的單位依法從重處罰,讓 “事前盡責” 比 “事后補救” 更劃算。
遠東大廈的閘機加寬了,但我們更希望這起事件能成為轉折點。無障礙建設不是 “可有可無”,而是 “必須做到”;不是 “事后補救”,而是 “事前盡責”。殘障人士的出行權,不該靠 “鬧一鬧” 才能得到保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