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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下稱“青島證監局”)官網公示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前海期貨有限公司(下稱“前海期貨”)因兩項違規行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相關違規情況已被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次監管處罰再次凸顯了監管部門對期貨公司分支機構規范運營及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嚴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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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調查結果顯示,前海期貨的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
其一,公司山東分公司負責人耿敬離職后,前海期貨未按規定時限向青島證監局報送相關離職備案材料,且未及時指定新的分支機構負責人或代為履職人員,暴露出公司對下屬分支機構管理不到位、重大事項報告不及時的問題。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期貨公司變更分支機構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書面報告,前海期貨的上述操作明顯違反了這一監管要求。
其二,前海期貨未將山東分公司員工的工作手機納入交易監管范圍,存在明顯的內部控制漏洞。期貨交易監管覆蓋是防范違規交易、保障市場秩序的重要環節,工作手機作為員工開展業務溝通、處理交易相關事宜的重要工具,未被納入監管范圍,可能導致交易風險失控、違規操作難以追溯等潛在問題。青島證監局指出,該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中關于期貨公司應完善內部控制、強化風險管控的相關規定。
據悉,前海期貨成立于1995年7月,注冊地位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區,經營范圍涵蓋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咨詢等,在全國設有23處分支機構,此次涉事的山東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原法定代表人為耿敬。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前海期貨首次因合規問題收到監管處罰。公開信息顯示,公司曾分別于2021年8月、2024年1月被深圳監管局處罰,違規事由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內控不完善、風險指標不合格、未對分公司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等,兩次處罰分別被暫停期貨經紀業務新開戶和期貨交易咨詢業務六個月。此次再因分支機構管理及內控問題遭監管警示,反映出公司在合規管理體系建設上仍存在薄弱環節。
從監管政策背景來看,近年來期貨行業監管力度持續加強,證監會不斷完善期貨公司分類評價機制,引導行業合規經營。
根據2025年6月證監會發布的《期貨公司分類評價規定(征求意見稿)》,期貨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每次將在分類評價中扣0.5分,若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重大風險,對應市場競爭力指標還將不予加分。這意味著,合規風險將直接影響期貨公司的行業評級和市場競爭力,進而對其業務拓展、資本運作等產生連鎖影響。
法律專家分析指出,期貨公司分支機構管理疏漏可能引發多重風險,不僅可能導致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體系失效,還可能誘發分支機構業務失控、違規交易等更嚴重的違法行為,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并擾亂期貨市場秩序。
對于前海期貨而言,此次警示函處罰不僅會影響其分類評價結果,還可能引發投資者信任危機,對公司品牌形象和長遠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按照監管要求,前海期貨需認真吸取此次處罰教訓,切實加強分支機構管理,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強化合規風險意識。業內人士建議,期貨公司應以此類事件為警示,進一步健全分支機構負責人變動備案機制,細化內控監管流程,將各類業務相關工具和環節全面納入監管范圍,同時加強內部問責與風險隔離,確保合規經營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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