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梨子偽裝成“西藏高原特產藏烏梨”價格飆升30倍,普通雞蛋被包裝成“蟲草蛋”誤導消費者,“東方爽茶”仿冒知名品牌東方樹葉……
盤點新京報2025年以來推出的《消費質量報告》及調查報道可以發現,食品領域造假現象在水果、乳制品、茶葉等多個品類中持續泛濫,造假手法不斷升級換代。深入分析這些案例,可以梳理出當前食品造假的三大核心套路:偽造概念、仿冒品牌、虛假宣傳。每種套路都精準利用了消費者對健康、品質、品牌信任的心理需求,讓人防不勝防。面對不斷升級的造假手段,消費者需提升辨別能力,掌握維權知識。
這些造假行為不僅侵害消費者權益,更面臨多重法律風險。法律專家指出,相關行為可能同時構成商標侵權、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等。而監管層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加大整治力度,2025年已辦理食品安全抽檢核查處置案件17萬余件,罰沒金額約4.2億元,并通過專項治理關停違規網店、搗毀制假窩點,展現出強化全鏈條監管的決心。
套路一:偽造概念,無中生有的消費陷阱
盤點新京報一年來的《消費質量報告》及調查報道,新京報記者發現,偽造概念是食品造假中最具迷惑性的手法,通過創造新名詞、虛構產品背景來制造高端假象,從而獲取不合理溢價。
新京報3·15調查報道《起底“藏烏梨”騙局:虛構的高原特產,普通梨高溫加工而成》中,一種聲稱“世界之巔、川藏特產”,產自西藏高原名優果品“藏烏梨”迅速走紅,有電商平臺銷量超萬單,其售價高達每斤7元-31元。然而,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工作人員表示,未聽說過此品種的梨。業內專家亦指出,截至目前,從未發現過原生黑皮梨物種。
在《雞蛋營銷“混戰”下,我們調查了100多款特色雞蛋》報道中,新京報記者針對百余款“特色雞蛋”調研發現,這些特色雞蛋中,有的僅是概念營銷,并無營養優勢。例如“蟲草蛋”實際上多指蛋雞既吃蟲,也吃草。“初產蛋”常規營養成分和普通蛋無區別,且有的實為小碼蛋冒充。“繽紛蛋”由不同顏色蛋殼的蛋組成一盒,但只能說明母雞品種有別。
“兒童食品”已成為偽造概念的高發區。在《哪些“兒童食品”是智商稅》系列調查報道中,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市場上大量標注“兒童”字樣的掛面、零食、酸奶等產品,通過宣稱“低鹽”“低鈉”“高營養”等賣點,價格普遍高于同類普通食品。事實上,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范志紅曾指出,目前除了嬰幼兒食品有相關標準外,對于較大兒童的食品尚未制定國際或國家層面的特殊營養和安全標準。
套路二:仿冒品牌,明目張膽的“山寨”食品
山寨貨仿冒名牌是食品造假的慣用手段,通過模仿知名品牌的外觀設計、名稱或標識,制造混淆,誤導消費者產生錯誤聯想,是食品造假中的直接侵權行為。
在《想買東方樹葉,收到“東方爽茶”?起底“山寨大牌”無糖茶》報道中,有消費者稱,買到了包裝外觀與農夫山泉旗下無糖茶品牌東方樹葉高度相似的“東方爽茶”。配料表顯示,該產品使用了9種添加劑,且未采用茶葉萃取工藝。農夫山泉方面已明確表示,該產品并非公司生產,其包裝涉嫌構成侵權,公司已啟動處理程序。
報道同時指出,市場上還存在其他刻意模仿知名茶飲品牌設計風格的產品。部分商家在產品命名邏輯、標識字體、瓶身色調及整體視覺呈現上,均與行業內的明星產品線保持高度“一致性”,消費者若不仔細辨別,極易誤購。
2025年6月的《10塊錢買一條“中華”?低價茶打擦邊球仿香煙售賣》報道提及,電商平臺上銷售的烏龍茶產品,其包裝設計與“中華”“和天下”等知名香煙品牌高度相似,從顏色搭配到字體設計幾乎以假亂真。這種明目張膽的仿冒行為,不僅侵犯了原品牌的知識產權,也擾亂了市場秩序。
套路三:虛假宣傳,夸大功效、名不副實的騙局
虛假宣傳是食品領域又一常見造假手段,在針對中老年、兒童等特定群體的產品中尤為突出。這類套路慣于通過夸大產品功效、虛構治療作用等方式,誤導消費者購買。還有一類產品通過“名不副實”(產品實際屬性與宣稱內容嚴重不符)的宣傳策略,使消費者在不知情中為虛假承諾買單。
在《谷掌柜“駱駝乳”產品調查:奶片僅2%駝乳粉;宣稱駝奶降三高》調查中,新京報記者發現,該產品實際的駝乳粉含量僅有2%,卻以“駝奶”命名并在宣傳中強調“正宗駝奶”。該品牌還針對兒童產品宣稱“補腦”“助力高個子”等功效。專家指出,駱駝奶屬于普通食品,不具備疾病治療功效,此類宣傳已涉嫌違規。
中老年營養粉市場也存在類似問題。10月刊發的《中老年營養粉陷阱調查:普通米粉賣給術后老人,宣稱可替代吃飯》調查中曝光,多款“中老年營養粉”宣稱適用術后補充,新京報記者購買的“米麥奇”牌中老年免疫球蛋白多肽營養餐、“朗臣優佳”中老年營養粉、“皇麥吉”石斛營養米粉,均執行GB 1964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沖調谷物制品》,而非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全營養配方食品標準。對照相關標準發現,3款產品營養成分表標示的維生素和礦物質不超過9種,但“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滿足目標人群營養需求”的全營養配方食品,要求添加的營養素不少于25種。特醫食品專業人士認為,普通食品在銷售過程中不能宣稱可替代正常飲食,且不是所有全營養配方食品都適合病人鼻飼流食、術后營養補充,只有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才可以。
此外,一些標稱“酸奶”的產品存在名不副實的虛假宣傳,“3·15”報道《低價“假酸奶”背后的貓膩:標示“酸奶”實為“小甜水”》中,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多款標稱“XX酸奶”的產品,實際上執行的并非酸奶國家標準,而是一種風味飲料。食品行業專家分析,此類產品營養價值較低,本質上是一種添加了多種食品添加劑的“小甜水”,與酸奶不是同一種產品。
食品造假面臨多重法律風險
面對花樣繁多的食品造假行為,法律專家和行業專家指出了其中的多重法律風險和健康隱患。
對于偽造概念的造假套路,有律師指出,虛構產品已經涉嫌欺詐消費者,消費者有權主張“退一賠三”(商品價款的三倍賠償)。電商平臺未能切實履行對商家資質及商品信息的審核職責,也有可能需承擔連帶責任。平臺必須強化監管力度,否則必將面臨法律追責。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朋樂在分析“藏烏梨”現象時指出,商家虛構“雪域黑珍珠”“藏烏梨高原”“西藏特產”等商品核心信息,借助這些虛假的產品標簽與宣傳手段,誤導消費者誤以為該水果源自特定地區,進而在選購時產生錯誤判斷。此類行為不僅違背基本商業道德,更是利用消費者對地域特色的信賴謀取不當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已構成欺詐行為,消費者有權依法主張“退一賠三”。
仿冒知名品牌的行為往往構成多重法律侵權。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隋海旭律師在分析上述“中華茶”的仿冒行為時指出,上海煙草集團在第34類(煙草類別)注冊的“中華”字樣及天安門城樓圖形組合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即使茶葉與煙草分屬不同類別,因“中華”品牌曾多次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其權利有望獲得跨類別保護,有權禁止他人在茶葉等商品上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此外,他提到,“中華”煙包裝的字體、圖案及整體設計因具備獨創性而受著作權法保護,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類似設計,涉嫌侵犯著作權。同時,該行為擅自使用與知名商品高度近似的包裝,誤導消費者、攀附他人商譽,已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
對于“東方爽茶”相關案例,隋海旭指出,“東方爽茶”和“東方樹葉”兩者在產品包裝的圖案與設計方面高度相似,極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誤將其與市場上已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東方樹葉相聯系。這種包裝上的高度相似,構成不正當競爭及“傍名牌”式的商標侵權。
對于通過功能宣稱等方式進行的虛假宣傳造假套路,有相關法律專家稱,普通食品不可以進行功能宣稱。《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廣告法》也規定,普通食品廣告不允許出現任何功能療效承諾。如果商家在微信公眾號以文章形式宣傳或暗示作為普通食品的駝奶粉產品具有降血壓、降血糖等功效,銷售人員、客服或產品顧問在向消費者推介產品時也有類似功能宣稱或暗示,涉嫌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
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治研究與創新轉化中心主任、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教授鄧勇分析上述“駱駝奶片”案例時稱,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食品標識內容不得以欺騙、誤導、夸大等方式作虛假描述”,“食品名稱應當反映食品真實屬性、如實體現所用原料,以避免名稱對消費者的欺騙誤導”。“駱駝奶片”的命名與宣傳中突出“駝奶”概念,但實際主料為牛乳,涉嫌違反《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中關于食品名稱應反映真實屬性的規定。同時,其針對兒童的營養功效宣稱缺乏依據,易對消費者構成誤導。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在分析上述“標稱‘酸奶’實為‘小甜水’”案例時分析稱,不是酸奶、不符合酸奶標準,卻故意在產品包裝正面用大字號突出“酸奶”名稱,涉嫌誤導甚至欺騙消費者。其次,如果商家在銷售過程中對此類商品描述故意突出“酸奶”,故意宣傳產品不具備的營養指標,也涉嫌虛假宣傳。
監管重拳出擊,全鏈條整治假冒偽劣食品
新京報系列調查顯示,電商及直播平臺已成為造假食品銷售與虛假宣傳的主要渠道。2025年3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全國12315投訴舉報數據顯示,2024年網購的訴求居高不下,其中直播帶貨訴求增長仍然明顯。
為什么直播電商假冒亂象多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監司司長朱劍橋在2025年4月召開的直播電商監管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直播電商涉及平臺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等眾多主體,人、貨、場分離,參與主體法律關系復雜,違法行為定性相對困難。再加上直播電商具有很強的即時性、互動性,‘流量為王’特征更加明顯,一些直播電商平臺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一些商家和主播急于追求流量變現,重營銷、輕品質,重成交、輕售后,追逐短期利益導致虛假營銷、假冒偽劣等行為易發多發。”
朱劍橋表示,市場監管部門高度重視直播電商監管工作,將堅持問題導向,全力整治直播電商亂象,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一是完善直播電商監管制度。加快出臺《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平臺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等主體責任。二是強化直播帶貨商品溯源管理。夯實直播電商平臺主體責任,強化商家資質和商品信息審核把關,加強對問題商品的源頭追溯等。三是從嚴從重打擊虛假營銷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并公布一批編造虛假信息、夸大產品功效、違法廣告、刷單炒信等違法違規行為,以點帶面凈化行業生態。
針對食品造假頑疾,監管高壓態勢持續強化。2025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在“開展全鏈條抽檢強化全鏈條監管”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2025年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對抽檢發現的摻雜摻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多批次不合格等問題依法從嚴核查處置,已辦理食品安全抽檢核查處置案件17萬余件,罰沒金額約4.2億元,移送司法機關900余件。
農村市場也成為整治重點。2025年12月2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總監孫會川在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上,針對“三無”“山寨”食品、偽劣過期食品、來源不明食品等突出問題,采取“四不兩直”“穿透核查”方式強化監管,隨機抽查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對明察暗訪發現的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全年總局本級開展農村食品專項抽檢1000批次,檢出不合格36批次;各級監管部門累計檢查主體349.12萬戶次,立案12.96萬起,關停網店916家,收繳偽劣食品2071噸,搗毀窩點203個,移送公安機關154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36人,有力規范了農村食品市場秩序。
消費提示
資料顯示,假冒偽劣食品是指偽造、冒充、摻雜、過期等違法違規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在農村地區,通常表現為生產、銷售“三無”食品、“山寨”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在警惕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還需警惕虛假宣傳和違法宣稱功能等違法行為。常見于虛假宣稱“降壓、降脂、減肥”等功能的普通食品或者宣稱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保健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會非法添加藥物等非食用物質成分,食用后會危害人體健康。
為確保消費安全,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出具體建議。一是仔細選購定型包裝食品,選擇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店,仔細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分表,不貪圖便宜,不購買無標識、包裝破損、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的食品。二是理性購買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品,購買前應咨詢專業人士,認準包裝上的“藍帽子”標識,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三是科學儲存和食用食品,所購食品盡量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貯存時需符合要求,如常溫、避光保存、冷藏保存和冷凍保存等;超過保質期后,切勿食用。四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消費中發現假冒偽劣食品,留存購物憑證,可通過12315、1234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或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及時維權。
新京報記者 劉歡
編輯 李嚴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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