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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昆在異國唱紅歌,變成一件撲朔迷離的公共事件。先是視頻流出,然后他說圣誕節沒去美國,但又有人說是之前在美國唱的。
閆學晶在直播中說兒子一年才拍一部戲,只能掙幾十萬,都沒法支撐家庭支出,一個家庭一年怎么得有百八十萬才夠花。
這兩位名人,吸收了年終歲尾的大多數輿論火力,被聲討,被群嘲。
說實話,我不喜歡這兩位名人的表現。姜昆老師一邊表現得偉光正,一邊跑去大洋彼岸有斬殺線的國家唱紅歌。雖然他不承認,但馬上有同航班乘客曝光合影,最后搞得大家真假難辨。閆學晶老師則屬于有點“何不食肉糜”的感嘆,您兒子每年有一部戲可以拍,有幾十萬收入,已經是行業內乃至全國范圍的翹楚,中戲北電畢業卻無戲可拍的大有人在,還有那些困守在橫店的群眾演員,薪酬日結,混一頓飽飯,等一個出名的機會。更多年輕人根本拿不到幾十萬的年薪,勤勤懇懇當牛馬,卻拿著萬八千塊(這還是中等偏上)的月薪。
我個人十分不喜歡兩位老師的言語和做派。但這僅限于我個人的感受,他們作為公民,即便是名人,也應該有自由表達的權利,因為其言行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就像費里尼說的“姜昆有異國唱紅歌且免于恐懼的自由”,我們和大洋彼岸的強國,沒有“法理意義上的敵對狀態”,因此,一個中國公民在“異國私人空間里唱紅歌”,并不構成越界行為。
同樣,閆學晶雖然“不接地氣”,在她的世界中,一個小家庭年支出百八十萬是基本。因為她沒有更多的底層經驗和宏觀調查,在她的社會圈層中,百八十萬的確是維持家庭支出的最低標準。只是她不知道,自己的最低標準,卻是大多數家庭夢寐以求的天花板。盡管如此,她只是不合時宜,可以嘲諷,畢竟公眾人物讓渡了一部分權利,何況還是她自己說出來的觀點。可以嘲諷和批評,也犯不上審判。
同樣如費里尼所說,“表達自由開始按身份、立場、風向重新分配”。這是階層、身份固化之后,輿論場上普遍存在的風氣。越是有錢有身份的人,言行的容錯率越低。盡管我們認為公眾人物讓渡出部分私權,但這種低容錯,也可能降臨在我們每一個人頭上。反正我不能保證自己言行始終如一,我也可能因為討好型人格說一些奉承的話,也可能喝多了聊high了說一些蠢話,也可能知識見地有限說一些錯話。但我也是個自媒體人,是否也有風險讓自己陷入這種被審判的尷尬?再“滑坡”以下,當名人的言行都被批判的時候,普通人的類似言行是否也會被審判?
我們都想要一個安全的生活,那就從寬容開始吧,這樣才能保證同樣的怒火不會降臨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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