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銷售煙花爆竹有利可圖?
2025年12月31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多個分局了解到,一些人動起歪腦筋,有甚至在微信群內公然兜售煙花爆竹牟利。
12月下旬,青浦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微信群內公然兜售煙花爆竹。獲悉該情況后,警方立即展開深入調查,迅速鎖定了嫌疑人湯某,于12月24日15時許將其抓獲,并查獲各類煙花爆竹150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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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湯某。上海青浦公安 供圖
經查,湯某認為農歷春節即將到來,銷售煙花爆竹有利可圖。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資質的情況下,他擅自多次從外省市大量購入煙花爆竹,并儲存于一偏僻倉庫中,隨后通過微信群等渠道對外進行加價銷售。截至目前,涉案金額約16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湯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警方正展開進一步調查。
近日,靜安警方在網絡巡查中發現相關非法銷售廣告后,寶山路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并鎖定位于彭江路某社區內的一家小型貨代公司。經查,該公司法人史某正是網上銷售信息的發布者。12月23日,民警在其公司倉庫內,當場查獲一整箱來歷不明的煙花爆竹,其中包含“小金魚煙花”“順風車燈籠煙花”“仙女棒煙花”等多種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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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獲煙花爆竹。 上海靜安公安供圖
到案后,史某交代了其違法經過。她于12月初通過網絡渠道,以3600余元的價格購入兩箱煙花爆竹。其中一箱已寄贈外地友人,另一箱則通過物流運抵其公司。史某原本計劃將這批煙花留作自用,但在利益驅動下,她明知個人不得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仍接受了上家委托,在自己的社交群組中發布銷售廣告,企圖賺取差價。廣告發布后尚未售出任何產品,民警便已上門查處。
目前,史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涉案煙花爆竹被全部收繳。
警方提醒: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品,其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都必須嚴格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地方管理規定。上海市外環線以內區域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通過合法、安全的渠道與方式慶祝佳節,切勿非法購買、儲存,更不得擅自銷售。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請第一時間撥打110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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