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郭邇
今年6月,河北隆堯發(fā)生刑事案件,村民李先生的父母、前妻、9歲和3歲的兒子共5人同日被鄰居殺害。11月,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范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12月31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李先生處獲悉,被告人范某某上訴后又申請撤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同意對范某某的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31日,李先生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12月30日,收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據(jù)李先生向記者提供的該刑事裁定書部分照片,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后,被告人范某某上訴后又申請撤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復(fù)核。現(xiàn)已復(fù)核終結(jié)。
復(fù)核查明,被告人范某某與鄰居、李先生之父曾因相鄰?fù)恋禺a(chǎn)生糾紛。2025年6月22日5時許,范某某在發(fā)生糾紛的土地上干活時與前來勸阻的被害人李先生之父發(fā)生爭執(zhí),范某某持鐵鍬將其拍倒后又繼續(xù)拍打其頭部,后用隨身攜帶的刀子捅刺其數(shù)下。隨后范某某攜帶刀子和鐵鍬到李家,用刀先后將李先生的母親、前妻、3歲的小兒子殺害。隨后,范某某在巷道口碰見騎著電動車的李先生9歲長子,又持刀將其殺害。后范某某撥打110報警電話并在案發(fā)現(xiàn)場等待至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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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來源:受訪者提供)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范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5人死亡,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應(yīng)依法懲處。本案確因相鄰?fù)恋丶m紛引發(fā),但對于糾紛應(yīng)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而不能以糾紛為由行兇殺人,更不能濫殺無辜,故范某某雖有自首情節(jié)并認罪悔罪,但不足以從輕處罰,辯護人請求改判死緩的意見不予采納。
極目新聞此前報道,范家是李家斜對門的鄰居,李先生曾表示,所涉糾紛的土地與一處約1.5米寬的公道有關(guān)。據(jù)了解,該公道一側(cè)建有李家的房屋,另一側(cè)是范家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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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來源:此前拍攝)
李先生說,一審宣判后,在親人的墳前給他們念了宣判結(jié)果,“人生三大悲,在一夜之間發(fā)生。只要我活著,就很難(從這件事中)走出來。”他認為,本案尚有一些疑點,如父親遇害時的監(jiān)控視頻有疑點,此外,“范某某殺了4人之后,和他老婆通了一個語音電話,之后又把我大兒子殺害了,他們說了什么?”他還稱,希望能夠厘清疑點,告慰逝者。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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