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最后一天,大雪紛飛。有人偷走了不屬于他的東西。
小時候,每到冬天,父母總要反復叮囑:晚上一定關好門窗。年關將至,總有人會動歪心思。
有一年冬天,家里真的來了賊。幸好那時養的狗徹夜狂吠,把竊賊嚇退。第二天清晨,我們才發現后院的防盜窗被剪開了,窗臺上還留著清晰的腳印。
那時候的我以為,盜竊總該發生在夜里,總要翻墻、撬窗、留下腳印,他們是見不得人的。小偷上門,丟的是自家的東西,防的是陌生人。
后來讀到《追風箏的人》,書中主角的父親說過一段讓我記了很多年的話:“盜竊是不能被原諒的罪行,是所有罪行的原型。當你殺害一個人,你偷走一條性命;當你說謊,你偷走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利;當你詐騙,你偷走公平的權利。沒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
很多年后再想這段話,才發現,真正嚴重的盜竊,往往并不發生在夜深人靜、翻墻入室的時候。
文物字畫出事的時候,很多人坐不住了,開始不斷追問發生了什么。如果只算得失,這種憤怒確實說不清楚——那畢竟不是自家丟的東西。
也正因為那不是某一個人的東西,文物本就該留在公共之中,博物館只是替大家把門的人。
一旦這種“代為保管”的角色,悄悄把公共之物搬進了自己的腰包,事情就不再是簡單的失竊,而是公有被私占,信任被掠奪。
人們真正憤怒的,其實不是那一件文物本身,而是突然意識到,守著它的人,已經站在了另一邊。
這也是為什么,對“公有”的傷害,往往比對私有的侵害更讓人憤怒。
當“公有”只剩下一個名字,表面上還寫著“屬于所有人”,實際上,卻早就被少數人反復搬走、隨意處置。
而當有人試圖追問這些公共之物的去向時,得到的不是解釋,而是沉默,甚至讓你閉嘴。
如果連追問都成了問題,那“公有”兩個字,也就只剩下寫給人看的了。
2025年就要過去了,這一年并不輕松,也并不體面。
但仍然希望,在即將到來的 2026 年,屬于公共的,能真正回到公共;受托保管的人,能記得自己只是看守,而不是主人;而普通人,至少還能保留追問的權利,而不必因此感到恐懼。
愿新的一年,
少一些被偷走的東西,
多一些被認真守護的責任。
2026 年,愿屬于大家的,不再被少數人據為己有;
愿守護成為責任,
而不是一門生意。
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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