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縣交通運輸局
關于調整流動治超卸貨場的公示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2號)第三十五條:“公路管理機構可以利用移動檢測設備,開展流動檢測。經流動檢測認定的違法超限運輸車輛,應當就近引導至公路超限檢測站進行處理。流動檢測點遠離公路超限檢測站的,應當就近引導至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定并公布的執法站所、停車場、卸載場等具有停放車輛及卸載條件的地點或者場所進行處理”。結合我縣治超工作實際,將原公示的省道S213與鳳城大道交叉處西側流動治超卸貨場調整新址,現將具體位置公示如下:睢州大道與西環路交叉口東北角(西環石化加油站北)。
睢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12月31日
來源:睢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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