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外人員大清理!機關事業單位這6類人將優先清退
“聽說了嗎?隔壁科室的老張合同到期沒續簽,干了八年還是被清退了”“我們單位正在統計編外人員,說是要按比例核減”……最近,類似的討論在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群體中蔓延開來。
為什么呢?看一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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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連云港機構編制網發文稱, 截至2025年12月底,市縣(區)編外用工總量與規范管理之初比均有下降,其中市本級比2021年凈減少508人,除醫院和公安(輔警)外,各部門均凈減少或零增加;縣(區)比2023年少6002名,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少4876人。
可見,一場覆蓋全國的編外人員清理規范行動已然拉開序幕,不少在體制邊緣“打拼”多年的編外人員,突然面臨“飯碗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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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國多點開花,清退是大勢所趨
自2024年起,浙江、江蘇、廣東、山東、河南等多個省份就陸續出臺“嚴控編外用工規模”“逐步消化存量”的政策文件,明確了清理規范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江西萬年縣明確要求2025年度內清退超編人員25%以上,6月30日前清退比例不低于15%,3年內完成全面規范。河南漯河、甘肅隴南等多地也通過嚴控招聘、核減計劃等方式,推動編外用工總量“只減不增”。種種信號表明,編外人員清理已從“試點探索”轉向“全面推進”。
二、為何集中清理?核心是減負
首要原因是緩解地方財政壓力。近年來,受經濟下行、人口老齡化加劇等多重因素影響,地方財政收支矛盾凸顯,而編外人員的薪酬、社保、公積金等支出累計起來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雖然編外人員沒有正式編制,但財政仍需承擔相應的用工成本,部分地區甚至存在通過第三方違規發放工資的情況,進一步加重了財政負擔。清理超編、非必要編外人員,成為“節流”的重要舉措,比如湖南郴州蘇仙區清理630名編外人員后,節約財政支出約3000萬元。
其次是規范用人制度,提升行政效能。過去,部分單位存在“以編外代編內”的潛規則,編外人員數量甚至超過在編人員,導致人浮于事、權責不清、效率低下等問題。
更嚴重的是,一些單位將行政審批、行政執法、財務、涉密等核心敏感崗位交給編外人員承擔,存在極大的管理風險和安全隱患。通過清理規范,明確編外人員只能從事臨時性、輔助性崗位,嚴禁混崗使用。
三、注意!這6類編外人員將被優先清退
此次清理并非“一刀切”,而是有明確的針對性,以下6類編外人員屬于重點清退范圍。
第一類是超編超額人員。這是最直接的清退對象。各地都已重新核準各單位編外人員控制數,超出核定數量的人員必須有序清退。比如福建永春縣等地明確規定,編外人員總數超過所在單位編制總數10%以上的,原則上一律清退。
第二類是敏感崗位及違規崗位人員。根據多地政策,機關公務員崗位、事業單位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財務、人事、檔案管理、涉密等崗位,嚴禁使用編外人員。這些崗位涉及公共權力運行、核心信息安全等關鍵領域,本就不屬于編外人員的崗位職責范圍,目前在崗的編外人員將被優先清退。
第三類是考核不合格、能力不達標的人員。如果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不認真履行職責、長期“吃空餉”等情況,將被依法清退。尤其是那些缺乏專業技能、年齡偏大、崗位可替代性強的編外人員,更容易成為被清理的對象。
第四類是臨時性、階段性崗位人員。這類人員主要承擔短期任務,比如大型活動籌備、階段性數據統計、專項檢查輔助等,任務完成后崗位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按照“事了人清”的原則,這類編外人員會被及時清退,不會再續簽合同。
第五類是可外包崗位人員。門衛、保安、保潔、綠化、食堂后勤等崗位,已被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各地都在推動這類崗位“社會化改革”,通過面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替代編外用工。
第六類是違規聘用人員。未通過人社部門統一公開招聘、用人單位自行聘用,或者偽造資質上崗、存在回避規定違規情形的編外人員,屬于違法違規用工,將被依法清退。多地已明確,編外人員招聘必須參照事業單位招考辦法,由人社部門牽頭組織,紀委監委全程監督,違規聘用的人員一律不被認可。
需要注意的是,清理并非一退了之,對于醫護人員、教師、輔警等具備專業資質、承擔公共服務剛性需求的編外人員,短期內相對安全,部分地區還會通過員額制、備案制等方式實現平穩過渡,不會盲目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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