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到來,距離春節不遠了,職場人最近將迎來一個大家都關心的東西——年終獎。
有些行動快的單位年終獎已經發到手,不少人已經在社交平臺曬出到賬截圖。然而,還有些單位,年終獎是在春節前幾天才發。
在國企工作時間長了,大家都明白一個事實:不管這筆錢什么時候到賬,也不管它被稱作“年終獎”“績效”還是“大紅包”,它的本質沒變——這不是公司額外給出的獎勵,而是自己每個月工資中被暫時扣下的那一部分。
就像圈子里常說的那句話:“所謂年終獎,很多時候只是把平時該發但沒發的錢,攢到年底一起發給你而已。”
很多看起來像是驚喜的發放,其實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不少國企的薪酬制度,采用的正是“平時預留、年底結算”的模式。
![]()
比較常見的做法是“73開”或者“82開”:每個月實際只發放工資總額的70%或80%,剩下的20%到30%則留在公司。等到一年結束,這筆累積下來的錢再一起發放,就被包裝成了“年終績效”。
有的單位甚至會把這稱為“15薪”或“17薪”。聽起來似乎待遇優厚,但實際上,這并非在固定工資之外多發的部分,而是你全年工資構成中的一部分。簡單來說,就像是早上少給你幾個栗子,晚上再補給你,用這種方式給員工制造一個“年底期待”。
而一個比較現實的狀況是,就算是被預留的工資,也不一定能全額拿到手。
如果只是單純的“強制儲蓄”,最后能一分不少地返回,倒也還可以接受。但現實往往是,這筆錢一旦被納入“年終獎”的范疇,就伴隨著不小的“縮水風險”。
風險之一,是公司經營不佳,預留部分直接“消失”。不要以為這筆錢是你工資的一部分就一定是你的。我認識一位在上海某國企工作的朋友,入職時公司明確說是“17薪”,結果今年因為整體經費緊張,最終只發了12個月的工資。這意味著,不僅沒有額外的獎勵,連平時每個月被扣下的那部分工資,也被直接扣減了。
風險之二,是考核浮動,多退少補。即便這筆錢理論上是你應得的工資,到了年底發放前,往往還要經過一道“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好的,可能稍微多發一點;考核不理想的,就可能被扣減。雖然本質是工資,但具體發多少,解釋權完全在公司手中。
所以,我們有必要分清哪些是真正的額外獎勵。
國企的年終發放,通常可以分為三類,我們需要弄清楚自己屬于哪一種:
真正的“獎金”:指的是完全獨立于固定工資之外,根據公司當年效益額外發放的部分。例如一些效益特別好的壟斷型央企,年底可能會多發5-6個月工資。這才是真正的激勵。
寫進合同的“固定多薪”:如果勞動合同里明確寫著“年底雙薪”或“13薪”,那么這部分屬于工資的固定組成部分,受法律保護,一般無論績效如何都應當發放。
不固定的“績效工資”:這也是大多數人面臨的情況。這部分錢沒有寫入合同,來源于每月薪酬的預留,年底根據公司情況和個人考核浮動發放,不確定性最大。
面對所謂的“年終獎”,我們需要保持清醒。
對上班族而言,真正拿到手里的才是自己的。特別是在當前整體經濟預期并不十分樂觀的背景下,一切沒有寫進合同的承諾,都缺乏足夠的保障。
不必過于在意這筆錢被冠以什么名稱。真正重要的,是每個月穩定進入賬戶的收入,以及那些明確受法律保護的合同條款。其余的部分,或許保持平常心看待會更為踏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