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全網都在聲討一個案子的時候,我們到底是在幫倒忙,還是在幫大忙?為什么有些冤案雖然平反了,我們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反而覺得心里堵得慌?輿論監督和司法獨立,到底誰該讓誰?而藏在繩子兩端的,又到底是哪些“看不見的手”?
不知道大家發現一個怪現象沒有:只要一有熱點案件出來,總有人第一時間跳出來喊:“你們這是在用輿論綁架司法!”
這話聽起來特別正義,特別有道理,對吧?保護司法獨立嘛。但如果我們回頭,去翻開那些沉甸甸的卷宗——比如聶樹斌案,比如呼格吉勒圖案——我們會看到一個截然相反的真相:如果沒有媒體十幾年如一日的死磕,如果沒有無數網民的持續關注,這些冤案,很可能就永遠石沉大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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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靈魂拷問來了:真正讓司法低頭的,是廣場上老百姓的吶喊,還是某些辦公室里,那張輕飄飄的“權力批示”?
我們可以摸著良心問問自己:在聶樹斌案還是呼格吉勒圖案里,是輿論讓判決背離了正義嗎?恰恰相反!是輿論的陽光,終于照進了司法的暗角,才讓那些見不得光的東西,現出了原形。
我們再仔細想想“天津大媽擺射擊攤獲刑”、“農民采三棵蕙蘭就判刑”這種引發巨大爭議的判決。它們被指責是“輿論干預”的結果,可這些案子本身,是不是就存在著明顯的程序問題或者法律適用爭議?
那些高喊“輿論綁架”的人里,有沒有可能,恰恰是最擅長利用輿論來達到自己目的的人?他們真正害怕的,從來不是輿論本身,而是輿論那束光,會照進他們不想讓人看到的“暗箱”里。
如果輿論真的像有些人說的,有那么大本事,能輕易“綁架”司法,那為什么聶樹斌案要耗上媒體十幾年?為什么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要奔走二十多年?這哪里像是“綁架”?這分明是“推動”,而且每一步都走得無比艱難!當我們不假思索地批判“輿論暴力”時,有沒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了“權力任性”的幫兇?
英國法學家培根有句名言,法律人經常引用:“一次犯罪不過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則是污染了水源。”當權力可以輕易地操縱司法時,輿論監督,就成了保護水源不被徹底污染的最后那道堤壩。
可能有朋友要問了:那你就不怕“多數人的暴政”嗎?就不怕民粹情緒把司法沖垮嗎?兩百年前,思想家托克維爾就警告過我們這一點。但是,對抗多數人暴政最有效的武器是什么?恰恰是法律人自身的規則意識、專業精神和保守品格。
一個真正獨立、健康的司法體系,就像一個身體強健的人,是不怕曬太陽的。只有身上本來就有潰爛的傷口,才會特別害怕輿論的“陽光”來消毒。
歷史上最慘痛的教訓告訴我們:當納粹的法學家把犯罪包裝成“社會疾病”,把鎮壓美化成“社會治療”時,那些晦澀的“專業術語”,就成了阻隔公眾監督最有效的“護身符”。
這提醒我們:當法律徹底脫離常情常理的道德評判,當司法變成少數精英自說自話的“密室游戲”時,那種所謂的“專業判斷”,可能比明晃晃的枉法裁判還要可怕。一個健康的法律生態,需要的是理性和感性的動態平衡——既不能讓冷冰冰的技術主義吞沒了司法的良知,也不能讓狂熱的民粹情緒淹沒了專業的判斷。
尤其在今天這個時代,算法推送、短視頻橫行,一個案子可能三小時就引爆全網。我們的司法系統,真的準備好了嗎?
法治,首要的不是教育老百姓知法守法,而是要用制度的籠子,牢牢地關住權力。說白了,如果司法系統自己能通過正當的程序實現正義,那輿論自然會成為幫手,而不是壓力。
我們需要構建的,是輿論和司法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比如,能不能為熱點案件設立官方的“司法回應專區”?讓法官能夠實名出來,用大白話解讀判決依據?讓專業的判斷和民意的訴求,能在陽光下好好對話?
如果我們再往深里看,輿論對司法的真正價值,在于它能打破法律專業主義的傲慢壁壘。這種來自平民的司法智慧,在“于歡案”、“昆山龍哥反殺案”里,都展現了驚人的判斷力——有時候,普通人心里的那桿秤,那種樸素的正義直覺,比死磕法條,更能觸及正義的本質。
那么,我們能不能把這種洶涌的輿論能量,轉化成一種制度性的監督力量呢?像美國通過陪審團制度,把民意請進法庭;德國通過憲法法院,來吸收社會的主流價值判斷。我們或許也可以探索自己的路子——比如建立“重大案件民意咨詢庫”,或者組建由普通市民、行業代表組成的“司法觀察團”,讓網民的正義感,不要僅僅消散在虛擬空間里,而是能沉淀下來,變成推動司法改革實實在在的動力。
當我們再次回望那些被輿論推動才得以昭雪的冤案時,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個別人的沉冤得雪,更是一個國家制度文明,那艱難而堅定的一步步行進。
聶樹斌母親接過判決書時顫抖的雙手,呼格吉勒圖父母那布滿皺紋的臉上流淌的熱淚……這些畫面,不該只讓我們感到一時的悲憤與同情。它們更應該化作一股永恒的動力,推動著我們,去建造一個更加堅固、更加值得信賴的司法制度。
司法的最高境界,從來不是用專業的圍墻把民意隔絕在外,而是在民意的淬煉與監督中,做出那個既能經得起法律推敲,也能撫慰人心的、閃著光的判決。
當法官手中的法槌,能與億萬網民的鍵盤,奏出和諧的樂章;當專業的判斷,與大眾的良知,能形成良性的互動——這樣的司法,才能真正成為我們每一個普通人幸福和安寧的守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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