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的公告》,明確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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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政策優化主要針對個人出售持有不滿2年住房的情形,個人銷售住房所繳增值稅稅率從此前的5%下調至3%。以實際案例說明,假設房屋出售價格為100萬元,但持有未滿兩年。在過去的政策下,按照5%征收率計算,增值稅稅額相對較高,即5萬元。而新政策實施后,按3%征收率計算,即變為3萬元,直接減少了2萬元,稅費成本明顯降低。
另一方面,政策對于購買兩年以上的住房對外出售的情況,明確免征增值稅。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這個表述與過去一致。早在2024年相關政策就已明確對兩年以上的住房出售免征增值稅,即便在北上廣深等大城市也不征收。這意味著此次政策調整對持有兩年以上住房對外出售的情況并無實質性影響,該群體繼續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另外,政策也明確在2026年1月1日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尚未申報繳納的,符合條件也可按照執行,體現了政策的連續性和人性化。
嚴躍進指出,此次征收率下調直接降低了房屋出售成本,減輕了房東經濟負擔,有助于提高出售房屋的積極性。對于一些因稅費成本較高而猶豫是否出售房屋的房東來說,新政可能成為推動其做出決策的重要因素。同時,新政可以更好滿足改善型住房需求。當房屋交易成本降低后,更有能力和意愿將舊房出售,進而換購新房,這不僅滿足了個人對居住品質提升的需求,也促進了房地產市場從存量房向新房的流動,推動整個房地產市場升級與發展。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新政將降低二手住宅交易摩擦,促進掛牌銷售。此前房地產市場銷售紓困政策主要集中在降低首付比例、降低利率等,稅費優惠政策較少。新政反映出宏觀政策正在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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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樂居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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