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保障,蓉城民生暖。自2026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將實施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市統一提高至1120元/月,惠及所有區(市)縣的困難群眾。這是成都連續第五年上調“低保”標準,體現了市政府切實改善民生、兜牢基本生活底線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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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調整打破了以往的區域差異,實現了全市保障水平的統一。其中,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標準由原來的990元/月提升至1120元/月;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標準則由950元/月同步提高至1120元/月。此舉意味著,無論身處中心城區還是縣市新城,成都的困難家庭都將享受到同樣的基本生活保障基準。
提高標準所需資金已由市級財政統籌安排,市、區(市)縣財政共同承擔,并確保專款專用。市政府要求各區(市)縣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落實,務必保障此項惠民政策自明年元旦起順利實施,有效期一年。一份標準的提升,背后是萬千家庭的安心。成都,正用實實在在的行動,為困難群眾托起更穩固、更溫暖的“幸福底線”。(趙蝶)
編輯:趙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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