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瑪莎拉蒂’只要2萬6”“五門五座‘大G越野’僅需3萬多”“無需駕照,油電兩用的‘卡宴’”……記者調研發現,以往滿足中老年人代步需求的低速四輪電動車(俗稱“老頭樂”)開始將“形似豪車”與“低價”標簽捆綁,并迅速占領鄉村鎮街、城市郊區等下沉市場。沒有牌照、無需駕照的“老頭樂”越造越大,它們任性馳騁在村鎮街道,成為不少群眾眼中的“馬路新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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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周邊群眾反映,這些老頭樂“遠看像小車,近看無牌照”,車輛駕駛者以中老年人居多。由于沒有牌照,“老頭樂”闖紅燈、逆行、橫穿馬路等違規行為較為普遍,一些群眾對此已經“司空見慣”。“還有不少車輛行駛在小學周邊接送學生,必然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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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盡快明確管理分類標準
在盧勇看來,“老頭樂”背后是需求與治理的矛盾,不應“一禁了之”。這類車輛在下沉市場有著廣泛的需求,已經成為一些鄉村中老年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它價格相對便宜,駕駛簡單,能遮風擋雨,切實滿足了部分群眾的出行需要。
2025年8月,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低速車專委會發布了行業團體標準,內容涵蓋術語定義、分類與部件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直至標志、隨車文件、包裝、運輸和貯存等環節,對加強生產環節的自律和規范具有積極意義。
“目前的法律實踐中,已經偏向于將老頭樂視為機動車進行處理。”張戈說,近年來已經有多起裁判案例明確“老頭樂”雖然常以“非機動車”名義銷售或使用,但在事故處理和司法認定中視為機動車處理,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有關規定。
“要承認低速車需求存在的客觀性,應從國家層面強化低速車產業發展和交通治理的頂層設計,盡快在產品標準、駕乘標準,低速車路權等方面作出清晰、明確、可落地的政策規范。”盧勇說。
張戈建議,打擊商家虛假宣傳,明確告知消費者購買此類車輛是否能登記上牌、是否能上路行駛。郭廷昭呼吁,推動從國家層面明確“老頭樂”的產品屬性、安全技術標準,加強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管。同時,對駕駛人特別是老年群體加強宣傳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還應優化慢行交通系統,探索滿足老年人等群體短途出行需求的多元化解決方案,從根本上減少對違規“老頭樂”的依賴。
來 源 :半月談
編輯:昱璇、倪子涵
責編: 李杉
審核:若文
終審: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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