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優化本市生育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內容,2026年1月31日起,北京市參保女職工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引(流)產,符合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生育津貼將直接發放至參保女職工本人。
具體申請流程為,參保單位通過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單位網廳“職工生育津貼登記申領”模塊,進行線上申領,或通過參保區醫保經辦服務窗口,進行線下申領。其中,在北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分娩或引(流)產的參保女職工,本人和參保單位在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進行信息確認后即發起申領程序,無需上傳材料。
申領后,參保單位在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單位網廳“辦件進度查詢”模塊進行查詢。參保女職工在北京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北京醫保微信公眾號、京通小程序、國家醫保App“職工手工報銷審理流程查詢”模塊進行查詢。
按照要求,參保單位要切實履行生育津貼申領的主體責任,及時為員工申領生育津貼。申領前要全面細致核對參保女職工銀行賬戶信息,確保生育津貼發放到位。生育津貼發放到位前,參保單位要做好參保女職工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的銜接工作,保障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機關事業單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生育津貼仍按照原方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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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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