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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日前發布通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自學考試
轉考工作將于3月2日啟動
省內轉考、省際轉考
(轉至外省、外省轉入)
均將采用網上辦理方式
具體安排及相關要求如下
一、辦理時間
(一)省內轉考
考生可自行登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提交轉考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遇節假日及因特殊情況考生服務平臺關閉等特殊時期,暫停辦理。
(二)轉至外省
考生網上申請轉至外省的時間為2026年3月2日至5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受理考生轉至外省申請的時間為2026年3月6日至10日。
(三)外省轉入
考生網上申請外省轉入的時間為2026年3月11日至16日。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受理考生外省轉入申請的時間為2026年3月17日至23日。
二、辦理流程
(一)省內轉考
1.社會考生須登錄考生服務平臺,自行完成轉考相關手續的辦理。助學班考生則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前往主考學校或助學單位辦理轉出手續。
2.轉考手續辦理完畢后,考試成績將統一歸檔至轉入準考證號對應的檔案中。需注意的是,同一準考證號僅允許進行一次轉考操作,且不允許不同準考證號之間互相轉考。具體辦理流程詳見附件1。
(二)轉至外省
1.考生須通過考生服務平臺提出轉考申請。
2.申請過程中,考生需按照規定要求,將本人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以及外省準考證號相關證明材料上傳至考生服務平臺。上傳完成后,由考籍所在地對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待審核通過后,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辦理轉出相關手續。
3.若考生未按照要求上傳材料,需在申請被退回后的48 小時內補齊補正相關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請。具體辦理流程詳見附件2。
(三)外省轉入
1.外省轉入湖北省的條件
(1)考生須在湖北省完成注冊并成功取得考籍。
(2)考生在湖北省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需滿足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
(3)湖北省未曾開考的課程成績將不予接收。若考生需確認轉入課程是否符合湖北省要求,可登錄考生服務平臺,進入外省轉入菜單進行查詢。
2.轉入申請及辦理流程
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考生服務平臺提交轉入申請。考籍所在地將對考生的轉入申請展開全面審核,審核內容涵蓋考生的基本信息、電子相片、課程成績以及筆跡卡等。待審核通過后,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集中辦理轉入相關手續。具體辦理流程詳見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信息更正
考生在進行網上轉考辦理過程中,若因身份信息與系統記錄不一致而無法順利完成辦理,需向考籍所在地提交相應材料以申請信息修正,具體如下:
1.身份證號錯誤的情況
(1)若身份證號屬于正常升位情形,考生應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若身份證號為錯號或非正常升位,除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姓名錯誤的情況
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若戶口簿上未顯示曾用名,則需額外提供地市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注意事項
1.外省擬轉入湖北省的考生,須先在外省完成轉出申請流程,之后務必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湖北省考生服務平臺辦理轉入手續。若考生僅在外省辦理了轉出申請,而未在湖北省辦理轉入申請,則此次外省轉入申請將被判定為失敗,申請轉入湖北省的成績將無法被接收,且會被退回至原省份。
2.考生在辦理外省轉入湖北省申請時,若部分課程在湖北省尚未開考,則相應成績無法轉入,轉考申請將被駁回。如考生仍強烈要求完成轉入,可下載并填寫《個人承諾書》(見附件4),簽名后拍照上傳,以此確認自愿放棄湖北省未開考課程的成績轉入。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的辦理,需嚴格遵循《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 和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 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查看通知全文及附件
來源:湖北發布
編輯:何順 | 審核:宋淇
值周總編輯:徐玉
監制:陳利
總監制:徐玉
新聞熱線:0713-615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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