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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訊 1月7日消息,上海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LIM HUI HUNG LUANNE(林慧虹)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任職資格的批復。據《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關于LIM HUI HUNG LUANNE(林慧虹)董事長任職資格的申請》(恒生銀行〔2025〕69號)及相關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核,核準LIM HUI HUNG LUANNE(林慧虹)恒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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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復明確要求,恒生銀行(中國)應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促使被核準任職資格的林慧虹到任,并在其到任后10日內向上海金融監管局報告到任情況。若未在規定期限內到任,其任職資格將失效。
此外,該行還需督促林慧虹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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