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美國科技巨頭Meta斥資20億美元收購中國AI初創公司Manus的交易,正面臨是否違反了中國的技術出口管制規定的評估。
在技術出口管制這種高敏感領域,對“違規”的認定,遠遠不是很多創業者以為的那種“我只要把公司搬出去就安全了”。
這一次,這家公司“洗澡式”出海,被Meta用約20億美元“閃電收購”,商務部出手評估技術是否涉嫌違規出境,本質上就是向整個科技圈亮了一記黃牌。
在中國完成早期研發和產品驗證,核心團隊和技術基礎都在國內。
2025年拿到Benchmark牽頭的7500萬美元B輪融資,恰好踩在美國“反向CFIUS”(Reverse CFIUS)正式收緊前后,對美國資本投資中國AI的限制急劇升級。
為滿足美資本審查要求,把中國主體、團隊、數據和代碼一步步遷往新加坡,以開曼+新加坡結構“洗白”,擺脫“中國公司”的標簽。
等到資產和人都“洗”干凈,再打包賣給Meta,試圖同時繞開美國對華投資禁令和中國的技術出口許可審查。
正常的對外并購,為什么要設計成“先遷新加坡,再被收購”的多跳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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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核心團隊整體出鏡?
為什么刻意抹去中國痕跡?
在監管眼里,這就是一個典型的“假出海、真轉移”的高度異常模式。
而一旦行為模式異常,出口管制里就會引出一個非常關鍵的標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你不需要在合同里寫“我要向境外轉移受控技術”,但如果你所有動作都指向這個結果,監管就有權懷疑:你是“應當知道”的。
很多人以為出口管制只管“芯片、軍工、核技術”,跟互聯網AI應用沒關系,這是典型誤判。
更關鍵的是,2025年以來,我國出口管制體系全面升級。
這意味著,哪怕你把公司搬到新加坡、注冊放在開曼,只要技術起源于中國境內研發,且屬于限制類技術,跨境轉移就可能觸發中國法律的管轄。
從法律后果看,一旦被認定“違反技術出口管制”,至少有四層風險,而且是可以疊加的。
第一層是行政層面:錢和資質,全都要命。
同時還有高額罰款,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第二層是刑事層面:不只是罰錢的問題。
這不是“罰完錢就沒事”,而是責任人本人可能面臨刑事追訴,境內資產被查封,將來回國都有可能面臨口岸落地即控制的風險。
第三層是交易層面:Meta這單生意,很可能折在中國這一邊。
要求補辦許可,時間成本、合規成本陡增,交易延期甚至流產。
要求技術部分“拆分”:算法、模型、代碼中的受限部分不得轉移,只能轉移“非敏感殼層”,大幅壓縮并購價值。
第四層是人才與團隊層面:三種結局,個個不輕松。
一部分人拿到套現收益,卻因為卷入敏感交易,短期內不敢回國。
有人越想越明白,是自己當初只算錢、不看規則,這種內部分裂,對個人成長和圈層生態都是傷害。
這類人短期最“灑脫”,但在現在這種中美全面科技博弈的大背景下,很快就會發現:
美國有逆向審查,盯著你是不是“來自中國的AI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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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出口管制和對外貿易法,盯著你的技術是不是“從中國出去的”。
把視野拉遠一點看,這家公司并不是“唯一一只鳥”,而是一種模式的代表。
在中國用低成本人才和市場環境做0到1驗證,利用國內算力、數據、工程師快速迭代。
一旦跑通,整體遷往新加坡,搭海外架構,最后賣給美國大廠或在美股上市。
結果就是,美國想卡的是“中國技術的壯大”,我們不得不開始卡“核心技術被廉價掏空”。
在這樣的環境下,中國監管用技術出口管制“堵新加坡這個澡堂子的水”,既是被動防守,也是主動宣示:
你要一開始就在國外創業、用國外資源,中國不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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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既吃了中國的土、喝了中國的水、用著中國的人才和生態長大,最后轉頭把蛋下到別人籃子里,那就別指望國家當看客。
冷靜一點講,這家公司并不是“萬惡之源”,它只是踩在了中美制度縫隙上,放大了幾個現實矛盾。
風投太精明,早期估值死摳,創業者被迫找美元。
國內用戶付費意愿弱,軟件訂閱市場成熟度遠不及海外,創業者天然會被美元市場吸引。
國資、產業基金的決策周期和風格,和AI這樣高迭代賽道并不匹配,很難做出高速度、高風險的下注。
當國家開始用出口管制工具回應美國的科技打壓,這不僅是在保護一部分技術資產,更是在給整個創業群體劃出邊界。
你可以追求財富,但別把“技術賣身”當成唯一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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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出海,但別把“洗白國別、掏空源頭”當聰明。
你可以算賬,但別只算匯率和估值,忘了法律和國家。
當今時代,美國要卡我們,我們當然不會伸著脖子任人宰割。
大家都靠自己本事發展國家,但誰要想一邊吃中國的紅利,一邊把關鍵技術拱手送人,那就不要怪規則開始變得越來越硬。
違反技術出口管制的真正代價,從來不只是某一家公司的結局,而是它會決定:
下一代中國頂尖創業者,是繼續被逼著“洗澡出海”,還是能在這片土地上,堂堂正正地做出世界級的公司,又賺到錢,又站得住。
法律保護的是守規矩、懂邊界、肯在中國長期深耕的那批人,而不是賭運氣、想“一走了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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