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你真的敢‘一走了之’嗎?”
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靈活便捷
已成為不少市民朋友出行的首選
但部分騎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闖紅燈、逆行、不戴頭盔、隨意變道……
這些行為不僅違法,更埋下事故隱患
那么
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
又該怎么辦呢?
“反正沒人看到,我跑了應該沒事吧。”
“撞得又不嚴重,沒事我先走咯。”
花都交警特別提醒: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無論責任大小、傷勢輕重
都絕不能一走了之!
案例警示
01
2025年2月,房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與劉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房某駕車逃離現場。本案中,房某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且事故發生后駕車逃離現場,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劉某無責任。
02
2025年6月,梁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與陳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梁某駕車逃離現場。本案中,梁某騎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且事故發生后駕車逃離現場,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陳某無責任。
03
2025年7月,張某騎行三輪車與潘某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潘某受傷。事故發生后張某逃離現場。本案中,張某承擔全部責任,潘某無責任。
04
2025年7月,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時,遇龔某突然變道,雙方避讓不及發生交通事故,事后李某駕車逃離現場。本案中,由于李某有逃逸行為發生,李某承擔全部責任,龔某無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及《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非機動車肇事逃逸:可處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拘留;
機動車肇事逃逸:可處2000元罰款,最高拘留15日。
逃逸≠免責,反而加重后果!
正確做法請牢記
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報警處理(撥打122或110),配合調查
文明出行,安全是底線,守法是責任
文明騎行,從你我做起
發生事故,請勿逃離
來源:廣州花都公安
編輯:穗琦
復核:龔耀東 吳敏娜
校對:賈愚
審核:鄧必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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