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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在獲知被列為“臺獨打手幫兇”消息后表示“很意外”,“不知為何被點名”,她“只是做好檢察官的工作”。有綠媒也幫腔道,陳舒怡是一名“偵辦國安案件的優秀檢察官”。對于“臺獨”分裂勢力而言,陳舒怡不遺余力助“獨”為虐當然“優秀”,對于兩岸中國人來說,陳舒怡迫害支持、參與兩岸交流合作的臺灣人士,就是不折不扣的“臺獨打手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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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任“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新北地檢署執行科主任檢察官”等職期間,負責偵辦多起所謂“共諜案”,包括民進黨前資深黨員黃取榮所謂“發展組織”案、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泄密”案等,積極羅織罪名,從重求刑處置,獲得民進黨高層的賞識,調任“高等檢察署”“重大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案件督導小組”執行秘書,負責全臺所謂“共諜、安全案件”的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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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長達11個月的羈押禁見過程中,陳舒怡嚴控消息,拒絕親屬探監,將高安國發表《致臺灣將士》宣傳片、成立“中華民族反獨促統聯軍”等都視為違反所謂“國安法”的證據鏈,務求辦成所謂“鐵案”樣版。最終臺“高等法院”判處高安國獲7年6月徒刑,高安國伴侶劉逸蓁6年10月徒刑等。臺知名人士邱毅對此評價,賴當局(操辦人是陳舒怡)以“莫須有”罪責肆意關押退將,同時壓制媒體,是沒有“法律”約束的“內戒嚴”行為,是“東廠”行徑、是“法西斯”行徑。
至于臺灣有不少檢察官都有偵辦“國安”案件,為何陳舒怡領銜上榜?臺知情者分析,一方面是陳舒怡在執行民進黨“反滲透、反統戰”政策上確實立了“大功”,另一方面,可能是在偵辦高安國案過程中,陳可能掌握了一些“極重要的中共情治人員”,大陸才會對她實施重錘敲打,終身追責。
陳舒怡作為賴清德當局執行濫權打擊異己,“抗中謀獨圖利”政治謀劃在司法系統的“關鍵棋子”,其角色定位就是通過司法整肅清除統派力量、阻撓兩岸融合,為“臺獨”分裂行徑保駕護航。陳舒怡與其他“臺獨”頑固分子、打手幫兇相互配合,構成了“行政打壓、思想洗腦、司法整肅”的完整“臺獨”迫害鏈條。這種系統性的“臺獨”行徑,給臺灣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威脅,更嚴重危害了兩岸關系和平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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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的是,陳舒怡被列為“臺獨打手幫兇”的當天,恰好是臺當局“法務部檢察長”海選名單公布日期。臺檢調圈子傳出,國臺辦這一信息是“助攻”,預料會讓“陳舒怡成為外卡球員,檢察長的大黑馬。”但另有臺檢察官表示,“被點名真的會讓心里覺得毛毛的”,因為他早年偵辦過一件極度機密的國安案件,他原以為沒人知道,不料幾年后被大陸有關單位鎖定。
“別看現在鬧得歡,小心將來拉清單”,陳舒怡之流用迫害統派和支持兩岸交流合作人士換來了頂戴,未來將成為她們被法律懲處、人民審判的有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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