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運河法院你在等什么?購房款逾期半年未退,破產裁定為何不發
![]()
2016年,陳女士購入滄州九樂房地產開發的“九樂傾城”項目房產,該項目后更名為“永泰華都”并因開發商經營不善進入破產重整程序。重整方滄州東塑房地產明確承諾,項目取得預售證后18個月內全額退還購房款,2024年1月11日項目預售證獲批,退款截止日期鎖定2025年7月11日。然而到期后退款石沉大海,陳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依法向滄州市運河區人民法院申請裁定重整失敗并啟動清算程序,至今數月未獲任何書面答復。
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債務人不執行重整計劃的,人民法院經利害關系人請求,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產 。同時,法律明確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后,法院最長30日內需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運河法院的超期拖延,不僅違背法定程序,更讓債權人面臨資產被轉移的風險,司法公正豈能如此“打白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