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蘇州城,有一屠夫,性格粗暴,嗜酒如命,每飲必醉,醉了就坐在桌子前罵這罵那,甚至揮拳動手打人,屠夫的妻子卻是十分賢惠,總是勸誡他,屠夫一點都聽不進去。
屠夫父親早故,母親六十有余,因自幼溺愛,任性慣了,知道自己兒子的壞脾氣從小養成,很難再改變,因此常對他賠笑臉,免得他發脾氣,屠夫已有一子,才周歲,屠夫十分喜愛。
一天,老母親抱著孫子在門口把屎,忽然竄來一條黃狗,見熱騰騰地一堆孩屎,低頭就吃,老母親雙手分持小孩兩腿,口中呵斥著用腳去踢狗,狗返身逃跑,不料帶倒放在門口的一根大門閂,不偏不倚,正打在小孩頭上,鮮血直冒,老母親大驚,連叫“啊呀”,媳婦在房內聞聲而出,見狀連忙設法止血,無奈擊中要害,不多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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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閂
老母親既痛惜孫子,又擔心兒子脾氣不好,回來曉得了,必定不會甘休,再說禍是自己作的,內心更覺有愧,就要尋死。兒媳忽然心生一計。對婆婆說:“快不要哭,你兒子回來有我呢,包管無事。”媳婦立即將孩子面上血跡拭盡,放在搖桶中,婆媳二人若無其事。
未幾,屠夫依舊大醉而歸,媳婦將他扶入房內上床躺下,屠夫沉沉睡去,婦人將死孩置于他身旁,隔了一小時,婦人入房將他推醒,屠夫正要欠身而起,婦人突然大聲驚呼說:“啊呀!你醉到如此,將兒子壓死了!”抱起死孩,頓足嚎哭,老母親也哭。屠夫見兒子臉色變異,試了一下,果已無氣,默然呆坐無語,自覺內疚,覺得酒真不是好東西,吃醉了,竟將兒子壓死,自己卻還不知道,從今以后,還是不喝為妙,自此,屠夫心情郁悶,兩天沒有出門,不但滴酒未飲,豬也不宰了。
對門一鄰居,是屠夫酒友,因兩天未見,來家里叫他吃酒,屠夫原本不去,媳婦覺得他終日悶坐,不是個事,就勸他出去解解悶,屠夫聽了,就隨鄰居出去,一同到酒家吃酒,二人入座后,鄰居有說有笑,屠夫卻呆頓頓地,勸他喝,就喝,喝一口,就默坐不言,豪興全無,鄰居問其故,屠夫訴說自己醉酒壓死兒子一事,悔之莫及,說:“決定終生戒酒了!”說完,一聲長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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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默然無語
鄰居一聽笑了:“你被嫂子騙了!你真相信是自己壓死了孩子?”屠夫大驚,驚問真相,鄰居故意夸大事實,說:“你母親因為被令郎的屎尿弄臟了,隨手用門閂打了一下,不料一下打死了,不信,你回家問嫂子就明白了。”屠夫將信將疑的吃了幾杯酒,起身歸去。
屠夫到家,追問妻子,兒子究竟是怎么死的,婦人知道事情泄露了,仍一口咬定是被他壓死的,但屠夫臉色發青,嚴加盤問,語氣中好像已經知道了實情,婦人趕緊暗中告訴老母親,讓她速到舅家小住,免得母子沖突。老母親聽了,匆匆離家而去。
屠夫見妻子臉色倉惶,母親又突然不見,更加覺得鄰居所言不虛,就對妻子說:“再不說實話,我要掘出棺木,開棺驗看,到時有你好看!”婦人知道屠夫說得出,做得出,只能據實相告,且安慰他說:“我們都還年輕,明年就可以再得子,不要太哀傷。”屠夫聽了大怒,口中卻敷衍說:“這有什么了不起的,既然如此,又何必瞞我呢?
第二天,屠夫仍外出宰豬,午間來到舅父家,兩家相距五六里,到了舅家,對舅舅說,妻子突然發急病,家里沒人做飯,請母親馬上回去,舅母說:“既然如此,你們母子吃了中飯就回去吧!”屠夫不肯吃飯,催促母親最好馬上動身,老母親見自己兒子毫無怒色,又聽說兒媳急病,放心不下,就跟了兒子同去,母子二人走到半路,屠夫突然回身將母親劈胸扭住,大喝道:“讓我看看你的心是什么顏色!”說完從身上取出殺豬刀,對著胸前就是一刀,母親當即倒下,屠夫又飛起一腳將母親踢入路邊稻田里,帶著流血的殺豬刀回到家里。
妻子一看屠夫手里帶血的殺豬刀,身上血跡斑斑,還以為是豬血,屠夫說:“這不是豬血,是老不賢的!”妻子驚呼:“你難道殺了自己母親?”屠夫說:“再叫,連你也殺了,還不快去燒水給我洗手。”妻子驚懼而泣,走進廚房,想到婆婆的死也和自己出的主意有關,又想到丈夫如此兇殘,怎么可能白頭到老,當即解下腰帶在廚房自縊而亡。
再說屠夫的舅舅,在姐姐走后,想到她說起孫子被狗帶倒門閂擊斃一事,自己外甥是個丑脾氣人,他越想越不放心,想著姐姐回去后,母子會有口角,就想去看看,母子若不和,自己也可從中勸說,就出門到姐姐家去,到半路,瞥見路上有一攤鮮血,路旁稻田里伏著一人,衣服像是姐姐的,撥轉一看,果然是姐,已經氣絕,舅舅大駭,踉蹌奔至外甥家中,只見屠夫獨坐室內,兩眼直視,一言不發,一把帶血的殺豬刀放在桌上。
舅舅看自己外甥,好像“神經”已經失常,便問:“你竟敢殺母?”屠夫答:“是!”舅舅說:“外甥媳婦在哪里?”,屠夫說:“在廚房。”舅舅到廚房一看,只見外甥媳婦高懸于梁,摸了一下,身體已涼,舅舅高聲驚呼,驚動四鄰,都來詢問,舅舅據實告訴鄰居們,而此時的屠夫,只是呆坐,不逃也不說話,有人說,或許是殺了母親后,屠夫天良發現,故有此狀。
屠夫被眾人押解到知縣公署,一路驚動蘇州城,聞者無不咋舌,縣官將兩具尸身檢驗完畢,升堂審問,屠夫據實招供后,被判斬首,腳鐐手銬押入大牢。
清律,死刑犯須有刑部批文,從蘇州到北京的公文,一個來回須三四十日,公文發出幾天后,屠夫忽然絕食,倘若在獄中餓死,未經國法處決,縣官要受重大處分。無奈,縣里在稟報江蘇巡撫后,決定請皇命,先斬后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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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皇命一事極為鄭重,用竹制黃亭一座,將一道詔赦供在亭中,三司行三跪叩大禮,然后由十六人杠抬,全付鑾駕,依仗前導,鼓樂后隨,一路鳴鑼開道,禁蹕不準行人,如皇帝出巡一般,蘇州城內的乞丐,全部被雇,都站在黃道內撐旗傘,荷鑾駕,黃亭行至縣公署,知縣朝服跪接,黃亭直上大堂,行大禮后,即發提簽,將屠夫自獄中提出,屠夫已數日不食,形狀委頓若死,縣令開讀詔赦后,屠夫被壓至市曹,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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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發生在光緒年中葉,轟動蘇州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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