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充市房地產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市轄三區住房前期物業服務和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管理促進物業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南發改收費規〔2026〕1號),文件自2026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適用于順慶區、高坪區、嘉陵區。
核心內容如下:
一. 適用范圍:
1. 市轄三區的住房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2. 市轄三區的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含車位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二. 物業費收費標準:(單位:元/㎡·月)
1. 一級服務:有電梯1.62~1.96元,無電梯0.94~1.38元。
2. 二級服務:有電梯1.28~1.61元,無電梯0.61~0.93元。
3. 三級服務:有電梯0.88~1.27元,無電梯0.39~0.60元。
4. 未達三級的,收費標準在三級最低價基礎上下浮;保障性住房物業費不超過三級服務最高限價,下浮不限。
5. 帶室外庭院、獨立成棟的商品住房等,收費標準按約定等級的有電梯住房標準上浮不超過50%。
三. 車位物業費收費標準:
1. 自有產權車位:收費不超過50元/車位·月。
2. 子母車位:收費不超過70元/車位·月。
四. 禁止性收費行為:
a. 不得收取公示項目外的任何費用,代專業經營單位收費不得收取手續費。
b. 裝修期間,不得收取出入證工本費、電梯使用費、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c. 不得通過停水、停電、停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五. 收費公示要求:
1. 物業需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物業服務等級。
2. 物業需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依據、監督舉報電話等信息,保障業主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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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絡 南充市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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