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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的官職是薊遼總督(超品級的欽差重臣,總督薊、遼、登、萊、天津等地軍務),兵部尚書(正二品)兼右副都御史(正三品),手里有崇禎御賜的尚方寶劍。
毛文龍是左都督(正一品虛銜)、東江總兵(正二品實職)。
按照品級,袁崇煥和毛文龍基本上平級,袁崇煥實際權力要大一些,又有尚方寶劍加持,但他絕沒有資格擅自斬毛文龍。
袁崇煥將毛文龍騙到雙島后,將毛文龍逮捕,宣布了他有“十二大罪”,包括:專制一方、欺君冒餉、私通外藩、擅開馬市、濫授官銜、濫殺降人等,然后以尚方劍先斬后奏之權,將毛文龍就地斬殺。
袁崇煥給毛文龍定的十二項大罪,毛文龍或多或少都沾點,但絕不至于死罪。
況且毛文龍組建的東江鎮在后金的大后方,戰略地位極為重要,毛文龍手里還有三萬大軍,有毛文龍的存在,后金不敢在正面和明軍放手一搏。
毛文龍經常率軍襲擾后金,成了后金防范的重點,有他在,明朝正面壓力要小很多。
袁崇煥作為薊遼督師,對毛文龍有管轄之權,按理說應該好好安撫,讓他從后方牽制后金,但袁崇煥卻偏偏以毛文龍不聽指揮等十二大罪為由將其斬殺,自斷臂膀。
袁崇煥給崇禎解釋說殺毛文龍是為了統一指揮權、整肅軍紀,這都是場面話,實際上就是為了立威,殺了驕橫跋扈又位高權重的毛文龍,能有效震懾遼東諸將。
毛文龍的存在威脅到了袁崇煥的地位,無論是軍事指揮還是資源調度,毛文龍自成體系,獨立于袁崇煥之外。如果毛文龍忠于大明極力攻打后金,那立了戰功就是搶袁崇煥的功勞,如果毛文龍不忠于大明投降了后金,那就會增加袁崇煥滅后金的壓力。
袁崇煥可不想毛文龍這么個不安定因素存在,早滅了早心安。
但擅殺毛文龍一舉,后果極其惡劣,毛文龍打造的以皮島為中心的東江體系崩潰,袁崇煥沒有及時接管東江,坐視毛文龍手下重要將領孔有德、耿仲明率軍叛逃后金,后金再無后顧之憂,可以專心從正面突破明朝防線。
毛文龍死后次年,后金就繞道蒙古奇襲北京,袁崇煥回師救援,京師解圍后,袁崇煥隨即被凌遲處死,而擅殺毛文龍就是他的罪名之一。
袁崇煥有能力,有手段,但擅殺毛文龍這件事做的確實沒道理。
先斬后奏,首先就挑戰了崇禎的權威,崇禎信任你,給你尚方寶劍不假,但那是讓你拿來看的,不是讓你拿來用的,你還真拿著他砍人啊!在崇禎心中,你今天敢擅殺朝廷一品大員,那明天就敢把整個大明給賣了。
崇禎當時沒表示什么,但內心里對袁崇煥此舉極為厭惡。
其次,毛文龍的東江戰略位置實在太重要了,他就像一枚釘子,釘在了后金的腰椎上,你要是敢把全部兵力調往關錦一線,那毛文龍就能把你老家給抄了。
毛文龍跋扈就跋扈吧,只要他不公開反明,像什么不聽指揮、虛報戰功、擅自任命官吏、跟后金蒙古搞走私貿易、搶劫商旅、殘殺平民等等這些事都可以容忍,一切以大局為重。
只要不是明確的敵人,就應該拉攏,袁崇煥這點道理都不懂,急于立威,急于收權,就是冒進,冒進之人必敗。
袁崇煥以激進的手段清除政敵毛文龍,卻引發連鎖反應,最終導致了自身的敗亡,真是印證了那句“有因必有果,你的報應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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