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杭州一位網約車司機蔡師傅接到一個訂單,載著一名手指受傷的乘客,情況緊急,他加快車速趕路,路上遇到開著警車、閃著警燈的巡防隊員,傷者請求幫助,那位隊員查看情況后,對蔡師傅說“跟緊我”,還記下他的車牌號,蔡師傅相信了他,開車跟在后面。
開了幾百米后遇到紅燈,穿警服的人直接闖過去,蔡師傅也跟著開過去,沒想到路口有私家車撞上來,把車撞壞了,蔡師傅只好停運四十多天,交警中隊認定是蔡師傅全責,因為他闖了紅燈,但蔡師傅并不是自己要闖的,而是那個穿警服的人讓他跟著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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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師傅對處理結果不認可,便去申請復核,市交警支隊在2023年底認定原判不夠清楚,要求重新調查,但到了2026年1月,蕭山方面仍維持原判,理由是“交警無權允許闖紅燈”,這一說法令人費解,既然沒有這個權力,為何當時要拍攝車牌,為何不進行阻攔,事后也未提供書面說明,整個流程存在多處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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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到,法律沒有給交警闖紅燈豁免權,司機自己也要注意安全,但公職人員主動引導司機違規時,責任怎么劃分呢,現在只看行為是否違法,不管是誰讓司機做的、為什么這么做,這就像考試只檢查答案對不對,不問題目有沒有出錯。
這種事不是頭一回,之前有人為救人闖紅燈被罰款,救護車被堵也出過人命,大家越來越不敢輕易幫忙,更麻煩的是交警只顧按規矩處理,不去協調緊急情況,普通人遇到這種局面就不知道該怎么辦,是該聽指揮還是自己做主,官方不承認指令有效,也不給證明,誰還愿意去冒這個險。
有個細節讓人心里難受,杭州某些路段試裝了應急車輛優先系統,這個系統能自動給急救車和警車開放綠燈通行,蔡師傅那天開車送的是重傷員,系統卻沒有識別出來這輛車,可能是因為他開的不是官方車輛所以沒被算進去,技術本來應該幫助大家解決問題,結果反而卡在了身份識別上,這種情況真是讓人覺得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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