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天發現相親女友是智障,媒婆隱瞞女方智力殘疾狀況,遭男方索賠4000元,法院判決讓網友炸鍋了!網友:我結婚十年了,發現我老婆有家暴傾向,我該怎么辦?能讓媒婆退錢嗎?
![]()
2023年10月,34歲的小李通過媒婆王某介紹,認識了26歲的小陳。
小李覺得女方“模樣不錯”,見面才三天,二話不說就付了2萬元彩禮+4000元媒人費,火速確立關系同居。
可是第十天兩人在床上起了爭執,小陳情緒激動,竟把小李的眼鏡和手機直接扔進了江里!
這一舉動讓小李徹底懵了,開始懷疑對方精神或智力有問題。第二天,他就把小陳送回娘家,并多方打聽,最終確認:小陳患有智力二級殘疾。
小李覺得自己被“騙婚”了,立刻起訴女方家,要求退還2.4萬元。法院判了:彩禮退1萬,已執行完畢。
但他還不罷休,轉頭又把媒婆告了,理由是:“你隱瞞女方重大情況,害我白搭十天感情和金錢!”
2025年12月,法院作出判決:
媒婆王某作為無資質的個人中介,收取較高費用卻未如實告知女方智力殘疾事實,導致小李“共同生活的意愿落空”,違反了公序良俗和公平原則,判其退還介紹費2000元(即一半)。
消息一出,網友吵翻了天:
“同居十天才發現對方是智障?正常交流、吃飯、睡覺都察覺不了?這男的是真遲鈍還是裝傻想白嫖?”
“如果這十天發生了關系,女方萬一懷孕,是不是又要反告男方不負責任?”
“媒婆收錢辦事,關鍵信息卻不披露,這就是欺詐!應該全額退款,甚至賠損失!”
這起案子表面看是“相親踩雷”,實則暴露了民間婚介市場的灰色地帶與人性博弈的荒誕。
一方面,媒婆收錢卻不披露女方重大健康狀況,確實失德甚至涉嫌隱瞞。
但另一方面,一個成年男性,在短短十天同居中連基本溝通能力、情緒穩定性都判斷不清,還急著付彩禮、同居、事后才“震驚”——到底是女方太會偽裝,還是男方根本沒認真了解就圖快成家?
更值得深思的是:我們是否正在把婚姻當成一場“驗貨交易”?
彩禮付了,同居試了,發現“貨不對板”,立刻退貨索賠。
可婚姻不是網購,人也不是商品。小李的做法,更像是“發現瑕疵立即止損”,毫無情感投入,只剩利益計算。
而法院判媒婆退一半費用,看似折中,實則模糊了責任邊界——隱瞞重大事實,為何只承擔50%后果?
如果今天隱瞞的是傳染病、精神疾病、債務問題,是否也都“退一半”了事?
![]()
說到底,真正的問題不在媒婆,也不全在男方,而在于:當婚姻變成一場由彩禮、介紹費、身體條件、智力水平構成的“風險對賭”,愛情和責任早已被擠出了門外。
最后提醒一句:想找對象,別光看臉、別急著同居、更別迷信“三天定終身”。真正的了解,從來不是靠媒婆一張嘴,而是靠你自己睜大眼睛、用心去相處。否則,就算法院退了4000塊,你失去的,可能遠不止這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