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是仇人,好聚好散也是一種智慧。
結婚若日子,如果合不來,就及時止損,趁早離婚,各尋幸福。有些夫妻離婚后,反目成仇,一見面就分外眼紅,最后受傷的只有孩子。
但有些人離婚后,反而感情更加融洽。因為是孩子爸媽,少不了來往,又不必過于計較雞毛蒜皮的事,關系不遠不近,相處更加和諧。
不過和前任來往,也得保持分寸。若頻繁糾纏,又不想復婚,拖著吊著,不僅消耗別人,也耽誤自己。要么復合,要么體面來往:還猶豫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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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女子離婚3年每月都找前夫幾次,卻又死活不復婚,網友炸鍋,驚掉下巴:“換我要笑醒,理想生活,血賺不虧!”
女子34歲,結婚7年,育有一個10歲的女兒。3年前,因生活瑣事,和前夫吵得不可開交。她自己脾氣又急,不安于家庭,直接提了離婚。
前夫挽留,但她很強勢,說一不二,非要離婚。離婚后,女兒跟著前夫過,女子就搬走了,想著一個人輕輕松松,再找下一個。
女子本以為兩人不會再聯系,會相忘于江湖。可離婚沒多久,女子找對象屢次碰壁,魅力散發了不少,就是沒一個真心實意想娶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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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漂泊了大半個月,一開始離婚的興奮勁就沒了,兜頭就是一盆涼水,心里也有了悔意。和前夫過日子,好歹對方啥都聽自己的。
女子想念前夫的好,就直接就找上門,回了前夫家。本來就是老夫老妻,直接把前夫家當自己家,待幾天,又走了:一點不客氣。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女子每個月都找前夫幾次,好像從來都沒離婚過。男子也覺得,畢竟夫妻一場,還有孩子的情分,也從來沒拒絕。
這一來二去,竟然長達3年。兩人進了家,是夫妻。出了門,是熟人,反倒沒再紅過臉。但男子突然覺得,兩人既像夫妻,又不是夫妻,越來越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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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你未娶我未嫁,男子終于忍不住,向前妻提復婚,結果慘遭拒絕。他很無語,看著前妻,一臉頹敗,還在網上崩潰吐槽:
“和前妻離婚3年了,每個月雷打不動,都要來找我幾次。跟她提復婚好幾次,孩子也想她回來,她就是死活不同意,這是啥事啊?”
視頻顯示,女子和前夫共處一室,關系看起來很融洽。前夫坐在床邊,扶著腰,看著有點不舒服。他忍著不適,說了句:“要不我們復婚吧!”
女子整理好衣服,頭也沒回,原本愉悅的臉,突然就變了。她伸手拎起自己的包包,一口回絕:“不用啊,我覺得這樣就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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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一出,男子頓時很憋屈。他一臉無奈,抱怨前妻:“那你什么意思?每個月都來三四次,孩子也不照顧!”
女子根本沒回前夫的話,徑直走了。視頻曝光,網友炸鍋,有人直言:“換我能笑醒,至少不用負責,就當免費福利,反正不吃虧!”
還有人說:“可能這是當下最好的關系,沒心理負擔,自然就沒矛盾。想念的時候就見一下,還能找到初戀的感覺,簡直是理想生活!”
但也有網友認為女子太自私,既想享受前夫的好,又不想被束縛:“說白了,就是不想干家務,不想照顧老公孩子,只想一個人瀟灑!”
其實,兩人已離婚,對孩子而言,時不時能見到媽,這種相處模式也挺好,只要雙方都愿意,沒什么不妥。比離婚后反目的,這已經算和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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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亦舒曾說:“一個人終究可以信賴的,不過是他自己,能夠為他揚眉吐氣的,也是他自己。”
對女子而言,清楚自己想要什么。離婚是性格不合,過不下去。頻繁找前夫,是因為想找家的歸屬感,是一種心理需求。
但她的小算盤也很明顯,只享受好處,不想承擔婚姻責任,多少有點占便宜的嫌疑。不過說到底,只要男子愿意,旁人也沒資格說三道四。
對男子而言,脾氣好,念舊情,哪怕前妻回家,也沒有拒之門外,反而愿意接納她。他的佛系,讓離婚后的一地雞毛,多了一點煙火氣。
但畢竟雙方都未婚,長此以往,心態難免失衡。況且男子已經起了復婚的心思,如果女子不愿意,還是趁早斷清楚,不要壞了彼此的感情。
當然,離婚后,不存在絕對的疏遠。只要雙方找到一個平衡點,依然可以保持友好往來。既不需要過度付出,也不必有太多心理負擔。
畢竟離婚,不是一段關系的終點,而是另一段人生的起點。學會告別過去,才能找到屬于自己的節奏,不糾纏,不內耗,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總之,最好的關系,是不遠不近,不糾纏,不虧欠。放下執念,就能好聚好散。夫妻情分沒了,還有舊情:必要時互相幫扶,也是一種溫情!
如果是你,離婚后,愿意和前任保持這樣的聯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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