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傳錄通過十余年的研究,提出了李白隱居徂徠山期間寓家乾封城(今泰安舊縣村)的新觀點,論文發表在《德州學院學報》。
一、研究背景:破解千年寓家地爭議
李白在開元二十四年(736 年)攜家遷居東魯,其寓家之所歷來存在任城說(郭沫若持此觀點)與兗州說兩大爭議,但兩說均存在關鍵漏洞:
任城(今濟寧)距李白隱居的徂徠山約 140 公里,兗州距徂徠山約 100 公里,在唐代交通條件下,往返需三日以上,難以兼顧隱居與家庭生活;
兗州說依據的北齊佛碑存在年代矛盾(碑刻 “河清三年” 尚無 “太上皇” 稱號)與斷句歧義,學術可信度不足。
劉傳錄通過文獻考據 + 實地勘察 + 制度分析的三維研究法,提出 “李白寓家泰安乾封城(今泰安舊縣村)” 的新論,填補了學界研究空白。
二、核心論證:三重證據鏈的構建
(一)歷史行跡考據:從任城到乾封的遷徙脈絡
遷徙動因:李白初至東魯投奔任城任職的六叔父,但開元二十五年(737 年)其叔父秩滿歸京,李白失去依托,遂攜子女遷居徂徠山下的乾封城;
戶籍與生活實證:乾封城為唐代泰山重鎮,李白在此入籍分田(耕種 “龜陰田”),并繼娶劉氏,其子女平陽、伯禽在此居住長達 22 年;
離魯時間線:天寶元年(742 年)李白奉召入京,安史之亂時仍托人從乾封城接走子女,直至乾元二年(759 年)才舉家遷往梁園。
(二)詩文地理解碼:李白筆下的 “東魯坐標”
劉傳錄通過詩句與實地地貌的對照,鎖定乾封城核心證據:
1、“我家寄在沙丘旁”(《沙丘城下寄杜甫》),乾封城位于大汶河轉彎處的沙丘高地,與詩中 “城邊有古樹” 地貌完全吻合,直接印證寓家地的地形特征。
2、“誰種龜陰田”(《寄東魯二稚子》),“龜陰田” 為乾封城北桂林官莊(今泰山區邱家店鎮舊縣村東北)的農耕區,屬汶陽田核心板塊,距謝過城遺址不足 3 公里,以 “入籍分田” 實證家庭定居屬性,關聯唐代戶籍制度。
3、“天門一長嘯”(《游泰山六首》),天寶元年李白朝拜泰山時所作,若寓家任城 / 兗州,難以即興創作泰山組詩。
(三)實物遺存佐證:石刻與遺址的交叉驗證
徂徠山石刻:竹溪 “獨秀峰” 留有李白題刻,金代石震、黨懷英的后續石刻明確記載 “覽太白遺刻”,證實李白長期活動于徂徠山周邊;
古城與農田遺址:乾封城(今泰安舊縣村)出土的唐代陶片,與桂林官莊一帶的黑壚土農田遺跡(有機質含量達 3.5%),共同印證 “耕種龜陰田” 的記載;
文化遺存傳承:徂徠山 “竹溪佳境” 石刻(金代安升卿題)、泰前街道謝過城遺址(春秋魯君筑城紀念 “夾谷會盟”),構成 “寓家乾封 - 耕種龜陰” 的空間佐證鏈。
三、關鍵考據修正:龜陰田的地理與歷史定位
(一)地理坐標勘誤:從 “新泰” 到 “邱家店鎮”
據劉傳錄實地勘測及《民國重修泰安縣志》記載,龜陰田并非泰安新泰龜山之北,而是位于乾封古城北的桂林官莊(今泰山區邱家店鎮舊縣村東北),因地處海拔 218 米的龜山北麓沖積扇而得名,被譽為泰安八大經典的“龜陰秋稼”。這一區域南臨大汶河,土壤肥沃,是唐代乾封縣的核心農耕區,與 “龜陰秋稼” 的泰安八景記載完全吻合。
(二)歷史脈絡補證:與汶陽田、謝過城的關聯
齊魯爭地的文化符號:龜陰田是春秋 “汶陽田” 的核心組成部分。公元前 500 年 “夾谷會盟” 中,孔子迫使齊景公歸還 “鄆、讙、龜陰之田”,魯國為宣誓主權在附近筑 “謝過城”(今泰前街道東西謝過城村),二者相距不足 4 公里,形成 “田 - 城” 互證的歷史遺存體系;
唐代地理文獻佐證:《元和郡縣圖志》明確記載龜陰田 “東西袤三十里,南北廣二十里”,屬乾封縣管轄;《水經注》亦提及 “汶水東南流,徑龜陰之田”,將其劃入汶水北岸的農耕核心區,與李白 “汶陽川” 的詩中描述形成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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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價值:學術突破與文化賦能
(一)學術層面:顛覆傳統認知的范式創新
首次將唐代戶籍制度納入分析:乾封城作為泰山腳下的行政重鎮,具備完善的戶籍管理體系,李白需入籍乾封才能分得龜陰田(官府僅向本地戶籍授田),而任城、兗州均無此制度適配性;
提出 “隱居 - 寓家” 空間聯動理論:徂徠山為精神隱居地,乾封城(距徂徠山僅 20 公里)為家庭生活地,龜陰田則是連接二者的物質基礎,完美解決 “隱居與養家兼顧” 的歷史矛盾。
(二)文化層面:激活泰安的李白 IP 價值
重構地域文化敘事:將李白與泰山的關聯從 “過客游覽” 升級為 “居家扎根”,確立泰安為李白 “第二故鄉” 的文化定位;
賦能文旅融合:其研究成果被納入《泰安地域文化通覽》,推動徂徠山 “竹溪六逸” 遺址、邱家店鎮龜陰田農耕文化區的保護與開發,成為泰山文化旅游的核心 IP 之一;
深化文學傳播:通過《大眾日報》等專欄解讀李白《沙丘城下寄杜甫》《寄東魯二稚子》等詩作中的泰安元素,讓 “龜陰田”“謝過城” 等歷史符號與地域記憶形成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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