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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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天賜材料2026年1月13日晚間公告,全資子公司九江天賜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其核心商業秘密侵權案的關鍵進展:
· 九江天賜收到最新《刑事判決書》,浙江研一公司因侵犯商業秘密罪被判處罰金2000萬元,其董事長岳敏等人被判緩刑。
· 判決書揭示,為賠償九江天賜損失,浙江研一公司已在審理期間主動預繳8000萬元。
· 此次判決是繼前員工李勝、鄭飛龍案后的又一關鍵刑事案件,指向天賜材料核心技術(液體雙氟磺酰亞胺鋰和液體六氟磷酸鋰生產工業化技術)遭系統性侵犯。
最新判決核心:從個人追責到嚴懲公司主體
天賜材料核心商業秘密侵權案的刑事追責,實現了從“抓內鬼”到“打外部竊取者”的關鍵深化。
1. 判決要點速覽
根據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
· 被告單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犯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000萬元(已繳納)。
·被告人:
·董事長岳敏: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萬元(已繳納)。
· 對接人張春暉: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4.7萬元。
· 關鍵財務信息:法院判決書載明,浙江研一公司已主動預繳8000萬元,用于賠償九江天賜的經濟損失。
2. 犯罪鏈條揭露
判決書清晰勾勒出一條“外部利誘-內部泄密”的犯罪路徑:
時任浙江研一董事長的岳敏,以高額顧問費及高管職位為誘餌,唆使九江天賜前總工程師李勝(已判刑)及其同伙鄭飛龍(已判刑),將天賜材料的核心工藝技術資料披露給浙江研一公司。為此,浙江研一向李勝支付了269.804萬元,向鄭飛龍支付了50萬元。
案件脈絡復盤:一場蓄謀已久的技術竊取
這是天賜材料為捍衛其液體雙氟磺酰亞胺鋰和液體六氟磷酸鋰這兩項核心工業化技術而發起的系列法律戰役中的最新戰果。此前,該案已歷經多個關鍵節點:
1. 源頭泄密(2021年):前總工程師李勝在離職前后,違反保密義務,將技術資料非法拷貝并帶走。
2. 首次刑事判決(2025年2月):李勝、鄭飛龍因侵犯商業秘密罪一審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和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當時公告即明確指出,案涉浙江研一公司、岳敏、張春暉及永太科技等將“另案處理”。
3. 員工案終審(2025年9月):李勝、鄭飛龍上訴后,刑期分別被改判為三年三個月和二年三個月,高額罰金不變,該部分刑事責任追究已塵埃落定。
4. 民事天價索賠(2025年7月):在刑事案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天賜材料已向江西省高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包括永太科技及其關聯方在內的12名被告索賠8.87億元,并要求銷毀涉嫌侵權的生產線。
此次對浙江研一公司的判決,正是“另案處理”中的重要一環,標志著對竊密鏈條上“接收并使用商業秘密”的外部公司主體的法律制裁正式落地。
深度行業影響:從法律文本到產業現實
1. 預繳8000萬:刑事判決為民事索賠鋪平道路
本次判決最值得關注的細節,是浙江研一“主動預繳8000萬元用于賠償”的表述。這遠超其支付給個人的賄賂款及本次刑事罰金總額,暗示了其侵權行為的嚴重性及可能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這筆預繳款,實則為后續民事索賠的順利執行提供了極大保障,也向外界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司法系統正通過強有力的措施,大幅提高商業竊密的違法成本。
2. “唯一性”技術的生死保衛戰
天賜材料不惜代價進行系列訴訟,根本原因在于涉案技術是其維持行業領導地位的生命線。
據此前天賜材料公告援引的行業協會證明,截至2023年10月12日,天賜材料是國內唯一擁有液態六氟磷酸鋰和液態雙氟磺酰亞胺鋰生產工業化技術的企業。該技術一旦被競爭對手非法獲取并用于大規模生產,將直接侵蝕天賜材料的市場獨占優勢和定價權。董事長徐金富曾公開痛斥行業內“偷技術”的行為,認為這是導致行業惡性內卷、價格戰不止的根源之一。此次訴訟正是其“以法律武器打破惡性循環”主張的堅決實踐。
3. 氟化工與新能源材料行業警鐘長鳴
本案從內部高管犯罪,延伸到外部競爭公司及其負責人,形成一個完整的追責閉環,極具典型性和警示意義。它向所有技術密集型企業宣告:
· 對內保密管理不容有失:核心技術人員的管理與保密協議執行必須到位。
· 對外商業合作須嚴守底線:任何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競爭對手技術秘密的行為,都將面臨刑事與民事的雙重嚴厲制裁,可能導致企業巨額賠償甚至生產項目夭折。
未來走向:8.87億元民事主戰場即將開啟
隨著針對浙江研一的刑事判決落地,以及其8000萬賠償款的預繳,天賜材料系列維權案下一步的重心,大概率轉向與永太科技之間的8.87億元民事索賠大戰。
此前,永太科技已對此案表現出強硬對抗姿態,不僅否認侵權,還反訴天賜材料侵害商譽。
這場國內鋰電材料領域索賠金額最高的商業秘密案,刑事部分漸次落槌,民事部分的巔峰對決即將展開。其結果不僅關乎兩家上市公司百億級的利益得失,更將作為標桿案例,深遠影響中國高端制造業技術競爭與知識產權保護的生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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