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御風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會被判處死刑嗎?韓國歷史上其實已有先例,他若想活命的話,必須要看現任總統李在明的臉色。
![]()
(尹錫悅出庭受審)
據多家媒體1月14日報道,當地時間13日晚,負責尹錫悅戒嚴案調查的獨立檢查組宣布,以涉嫌內亂罪要求韓國法院判處前總統尹錫悅死刑,此外韓國前國防部長金龍顯也被要求判處無期徒刑。
據報道,韓國檢方代表表示,尹錫悅及其親信于2024年12月份在并不存在戰爭威脅、事變或緊急情況的狀態下突然宣布緊急戒嚴,涉嫌動員戒嚴部隊和警察封鎖國會,企圖逮捕包括時任反對派黨首李在明在內的大批政要,這是嚴重違憲和違法的行為,擾亂了國家秩序并制造暴亂,嚴重侵犯了國家安全和國民生命權,是史無前例的反國家活動,犯罪手段、情節和性質極為惡劣,因此希望能夠判處尹錫悅死刑。
![]()
(韓國前總統全斗煥受審)
據報道,韓國檢方要求判處前總統死刑一事,在韓國歷史上其實已有先例,曾經發動“雙十二政變”、“光州事件”的韓國前總統全斗煥在下臺后的1996年就曾被判處死刑,但很快就被減刑為無期徒刑,又被時任總統金泳三特赦釋放。
如今尹錫悅是否會重蹈全斗煥覆轍,成為又一個被判處死刑的韓國前總統呢?
實際上,尹錫悅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是存在的,韓國刑法對于“內亂罪”有著嚴苛的界定,作為內亂的“禍首”,法律規定的刑罰僅有死刑或無期徒刑兩項。尹錫悅在毫無外部軍事威脅的情況下,僅因政治困局便悍然動用軍隊封鎖國會并抓捕政敵,這種行為在證據鏈上幾乎沒有回旋余地。
![]()
(封鎖國會的韓國戒嚴部隊)
鑒于韓國司法體系在面對重大政治案件時往往傾向于展現“嚴明”,一審法院極有可能會采納檢方的量刑建議,宣判尹錫悅死刑,以此在歷史上刻下警示的紅線。
然而,判決是一回事,執行則是另一回事,甚至連最終是否會把牢底坐穿,決定權都不在法官手中,而在如今已入主青瓦臺的李在明手中。
回顧歷史,全斗煥身負“光州慘案”等罪責的累累血債,其罪行之深重遠超尹錫悅這場僅持續了6個小時且未造成實質性人員傷亡的“鬧劇式戒嚴”。
當年全斗煥被判死刑后,韓國政壇為了所謂的“國民大團結”,由當選總統金大中建議、時任總統金泳三簽署了特赦令。相比之下,尹錫悅的罪行雖然性質惡劣,屬于嚴重的違憲,但畢竟未釀成大規模流血沖突,如果連全斗煥這樣的“劊子手”都能獲得特赦,尹錫悅更有理由獲得免死金牌。
![]()
(李在明)
這就引出了一個更為微妙的話題:李在明作為當年的“頭號逮捕目標”和如今的勝利者,是否希望尹錫悅小命不保?答案大概率是否定的。
道理很簡單,處死前總統會極大地刺激保守派選民的情緒,甚至可能引發韓國社會的劇烈撕裂,這對于剛剛執政、急需穩定局面的李在明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相反,如果在法院判處死刑或重刑后,由李在明行使總統特赦權,不僅能展現出勝利者的寬容與大度,以此收買人心、推動“政治和解”,還能徹底終結尹錫悅的政治生命,將其定格為歷史的罪人而非受害者。
![]()
(尹錫悅夫婦都已身陷囹圄)
因此,檢方高調求處死刑,其實質意義更在于“殺雞儆猴”,同時為李在明“法外施恩”創造條件,對于李在明而言,尹錫悅活著且背負著“內亂罪”的罪名,比變成一個死人更有政治價值。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