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有關規定,經2026年1月9日朔州市朔城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任命高曉婷等51名同志為朔城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任期五年。名單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高曉婷(女)、王慧明、王艷(女)、馬俊蓮(女)、田冬鳳(女)、孫揚、李倩(女)、王勤、徐峰、郭龍斐、孟巧月(女)、石美靈(女)、李慧花(女)、李昭萍(女)、田元元、趙麗麗(女)、李燕(女)、周麗莉(女)、馮彩云(女)、聶存銳、馬文、孟鳳(女)、孟霞(女)、張有萍(女)、陶愛愛(女)、康英華(女)、尹慧芳(女)、邢曉剛、李繼榮、柴日德、閆志崗、董豫熒(女)、王俊梅(女)、尹慧香(女)、趙美良(女)、張曉寧(女)、閆柔艷(女)、肖鵬媛(女)、李夢慧(女)、李晨、張文波、蘇啟富、齊文娟(女)、李小花(女)、韓劍云(女)、張曉桃(女)、趙月梅(女)、郭春華(女)、句艷(女)、馬志慧(女)、田麗芳(女)。
特此公告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法院
朔州市朔城區司法局
2026年1月13日
來源:朔州朔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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