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盛夏,長春制片廠內傳來槍聲,一個退伍老兵在巡邏途中遭到槍擊,當場殞命。
上級下令嚴查,隨后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的蛛絲馬跡,竟指向了一個意外的可能性。
而真兇的身份更是令人后怕,那么,真兇究竟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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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夏季的某個夜晚,長春電影制片廠像往常一樣歸于沉寂,工人們早已散去。
西北角是廠區最偏僻的一隅,荒草叢生,連白日里也少有人至,更遑論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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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應他的,只有自己槍聲回蕩在廠區空曠角落的回音,還有不遠處草叢間一聲似有若無的響動。
槍響再次劃破夜色,這一次,子彈打進了他的右腿大腿根部。
他一個踉蹌,幾乎摔倒在地,強忍著劇痛回身躲進附近一處老舊器材房,臉色慘白,渾身冷汗直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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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邊按住傷口止血,一邊找尋電燈開關,可是這座房子太老舊早已斷電,所以他只能咬著牙跑出來,一瘸一拐地奔向保衛室。
接到電話的正好是公安局副局長,天還未亮,他就連夜召集刑偵骨干趕往現場。
醫生說,子彈沒有擊中大動脈,但失血不少,必須立刻送往醫院急救,警方封鎖現場,開始調取所有可能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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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偵人員沿著現場一點點展開勘查,泥土地面被反復踩踏過,但腳印混亂,難以分辨先后順序,更無法鎖定具體人數。
有人蹲在血泊邊測量位置,有人拿著手電筒貼著地面尋找遺落物,動作細致而克制,生怕遺漏哪怕一絲可能指向真相的線索,但是始終一無所獲。
直到有人在荒草叢中發現了那四枚彈殼,整整齊齊地散落在一片不算寬闊的區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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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晚兩人巡邏至西北角時,發現附近有人影晃動,疑似潛伏人員。
他自己聽到槍聲后立即拔槍還擊,朝著黑暗中的方向連開數槍,隨后追擊對方,不料在混亂中被對方回身一槍擊中腿部。
對方借著夜色逃離,而他則強忍傷痛,返回廠內報警,整個過程,聽起來驚險、合理,也符合大多數人對“突發襲擊”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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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負責記錄的刑警并沒有急著點頭,他們反復詢問了幾個關鍵細節:開了幾槍?大致方位在哪?雙方距離多遠?
有的地方含糊其辭,有的地方前后略有出入,但在極度緊張的情況下,這樣的偏差似乎也說得過去。
但當警方將他的描述與現場勘查結果進行比對時,疑點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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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時真的存在雙方交火,至少應當留下不同來源的彈殼,或者更分散的分布軌跡。
可事實并非如此,而后法醫初步反饋的結果很快送達警方。
這意味著,槍口與他的頭部距離極近,近到幾乎沒有反應和躲避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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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陌生人若是悄然接近到如此近的距離,他不可能毫無察覺,甚至連轉身的機會都沒有。
那四枚彈殼,再次被拿出來檢視,軍械專家很快給出結論:彈殼口徑一致,底火擊發痕跡高度相同,幾乎可以斷定出自同一支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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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口角度偏低,射入點近,明顯不是在奔跑追擊中被遠處敵人擊中的結果,反倒更像是近距離對著自己開的一槍。
為了避免判斷失誤,警方決定進行一次更加謹慎的試探。
他們以“慰問傷情”為由,派人前往醫院,再次核實情況,同時暗中觀察他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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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當警員來到醫院病房時,病床上早就空無一人,有人注意到,病房的窗戶敞開著,窗臺外側,留下了明顯的攀爬痕跡。
這一刻,所有的懷疑瞬間落地,如果他是無辜的,為什么要逃?如果他只是受害者,又何必在調查尚未結束前倉皇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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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很清楚,這個對槍械、環境和人心都極為熟悉的逃犯,絕不會輕易露出破綻。
警方通過他過去的履歷一點點倒推,發現他在部隊服役期間,曾長期活動于華北一帶,尤其對山東一線極為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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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斷,為后續的追蹤指明了方向,三年時間里,辦案人員輾轉多地,反復排查線索,甚至數次撲空,但專案組始終沒有放棄。
1953年,山東廣饒的一家小旅店里,老板在一次例行登記時,發現一名住客對填寫身份信息異常抗拒,神情緊張,卻又刻意表現得過分鎮定。
這種細微的反常,引起了他的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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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這是組織對自己能力的認可,也默認這條路會順理成章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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