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就《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征求意見稿)》(修訂GB 3095—2012)及其配套技術規范等3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公開征求意見。本次修訂主要收嚴了顆粒物以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的濃度限值,這意味著我國有望迎來更加嚴格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為何要收嚴PM2.5等多項污染物濃度限值?標準收嚴會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哪些影響?新修訂的標準將如何實施?相關專家就此回應。
現行標準實施以來,我國環境空氣質量顯著改善
我國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是2012年發布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二級限值為35微克/立方米,對應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空氣質量指南》的第一階段過渡值。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宣教司司長裴曉菲介紹,與2015年相比,10年來全國PM2.5平均濃度下降了36%,重污染天數減少了68%;同時,國內生產總值上升63%,汽車保有量增長111%。
裴曉菲說,通過實施相對嚴格的空氣質量標準,我國引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現了四個戰略性轉變:由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向空氣質量改善轉變、由單一污染物向多污染物協同控制轉變、由工業源向多種污染源綜合治理轉變、由局地污染控制向區域聯防聯控轉變。
“從實踐經驗看,標準修訂不僅極大改善了全國空氣質量,還對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裴曉菲表示,相對嚴格的標準,不僅能引領空氣質量改善,更好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也能為經濟發展注入綠色動能,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為實現美麗中國建設目標提供引領和支撐
國內外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以PM2.5為代表的空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存在顯著影響。除PM2.5外,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暴露也會帶來健康風險。
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郝吉明表示:“基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保障公眾健康的宗旨,需要通過修訂標準,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美麗中國建設要求到2035年全國PM2.5平均濃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而目前近半數(124個)的達標城市PM2.5年均濃度還高于25微克/立方米,與美麗中國建設目標還有差距。
對此,郝吉明表示,有必要修訂標準,為實現美麗中國建設目標提供引領和支撐。
“本次修訂還綜合考慮我國的發展階段、產業結構、空間布局、資源稟賦、環境容量和治理能力等因素,合理設定標準限值。”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學教授張遠航表示,按照碳達峰碳中和牽引下的社會經濟發展和污染系統治理的情景分析,我國在2035年可以實現PM2.5年均濃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的目標。
中國科學院院士、北京大學教授朱彤認為,實施新標準帶來的健康收益還與人口年齡結構密切相關。隨著我國人口結構老齡化程度的上升,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開展多種空氣污染物的協同治理,能夠進一步減少疾病負擔、保護易感人群。
“十五五”是美麗中國建設承上啟下、實現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的關鍵時期,也是我國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
朱彤認為,在此背景下,修訂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將延長國民平均預期壽命,節省居民醫療支出,進一步提升公眾藍天幸福感,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期盼。
修訂后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將分兩階段實施
“從實施方式看,標準修訂對經濟社會發展及民生福祉改善的正面推動作用更加明顯。”裴曉菲說,本次修訂對PM2.5和PM10濃度限值采取分階段實施的方式,就是為了降低標準修訂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在確保經濟社會平穩運行的前提下實現平穩過渡。
據了解,修訂后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按照兩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為2026年至2030年,執行顆粒物濃度過渡限值,即PM2.5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分別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分別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其他污染物濃度維持現行限值不變。
第二階段自2031年起,全面執行修訂后的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濃度限值。
此外,“十五五”期間還將設置過渡限值,在全面實施前繼續發揮標準的引領作用;同時,為各地穩妥有序實施新標準留出準備期,降低標準修訂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期壓力,實現平穩過渡。
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賀克斌表示,多家研究機構開展的空氣質量模型模擬和情景分析研究表明,為實現2035年全國PM2.5平均濃度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的目標,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還需削減二至三成。為保證空氣質量改善路徑的順利實施,需要推進能源、產業、交通三大領域的系統減排和協同治理。
“空氣質量達標是一個漸進式過程,并不一味追求改善速度,達標涉及的大氣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和相關行業領域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會逐步出臺,達標所需的配套資金、技術、方法手段也會循序漸進落實到位。”裴曉菲說。
來源 | 光明日報 記者:張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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