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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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師市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院(校),社會代理機構,供應商: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25〕34號)及《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府采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的意見》(財庫〔2025〕30號),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精準把握政策要求,壓實主體責任
各級預算單位要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健全內控制度與歸口管理制度,將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要求全面嵌入采購需求、采購文件、采購合同、履約驗收等全流程。平等對待各類經營主體,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本國產品,平等享受政府采購支持政策,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
(一)本國產品核心認定標準
1. 境內生產界定。產品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含保稅區、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完成從原材料、組件到成品的制造、加工或組裝,從而產生新的產品屬性。僅進行包裝、貼牌、簡單處理等不改變產品核心屬性的操作,不視為境內生產。
2. 組件成本占比要求。產品在境內生產的組件成本應達到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確定的總成本規定比例(具體產品目錄及比例標準按國家后續發布的規定執行)。在分產品目錄及比例標準正式實施前的過渡期內,符合境內生產條件的產品,可視同本國產品。
3. 特定產品要求。對國家相關部門后續發布的特定產品清單內的產品,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同時滿足關鍵組件境內生產、關鍵工序境內完成等特定要求。
(二)適用范圍
本國產品標準適用于《政府采購品目分類目錄》中的貨物類產品,包括政府采購貨物項目以及服務項目中涉及的貨物。以下類別產品不適用本國產品標準,無需進行區分:房屋和構筑物;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和檔案;特種動植物;農林牧漁業產品;礦與礦物;電力、城市燃氣、蒸汽和熱水、水;食品、飲料和煙草原料;無形資產。
二、規范執行流程,落實價格評審優惠
(一)價格評審優惠規則
1.單一產品采購。政府采購活動中既有本國產品又有非本國產品參與競爭的,對本國產品報價給予20%價格扣除,按扣除后價格參與評審,采購合同仍按原報價簽訂。
2.多產品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要求供應商承諾符合本國產品標準的產品成本占比。該比例達到80%及以上的,對全部產品總報價給予20%價格扣除;未達到80%的,不享受價格評審優惠。
3.政策疊加適用。涉及多項政府采購政策疊加時,統一在原報價基礎上依次進行價格扣除,確保政策紅利充分釋放。
(二)證明文件提交與審查
1.證明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要求供應商提交《關于符合本國產品標準的聲明函》(模板見附件1)或財政部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其中,醫療器械產品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授予的準字號注冊證直接認定。供應商出具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提供其他附加證明材料。
2.審查與澄清。評審委員會應對《聲明函》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審查,對含義不明確、表述不一致或存在明顯文字錯誤的,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澄清補正;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認定為本國產品。
3.信息公開。《聲明函》及相關證明文件應隨中標、成交結果同步在兵團政府采購網公告,落實“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原則,確保公開信息真實合法。
(三)成本核算與承諾
供應商應依據《中國境內生產的組件成本核算基本規則》(隨采購文件提供或公布)核算產品成本占比,并對核算結果負責,按要求提交《本國產品成本占比承諾函》(參考模板見附件2)。相關成本核算的原始憑證應妥善留存,以備核查。采購人可在履約驗收環節對相關材料進行抽查。
三、強化監督管理,保障合法權益
(一)平等對待各類主體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必須平等對待所有潛在供應商,不得以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投資者國別、品牌、注冊地等設置任何歧視性、排他性條件,切實保障外資企業國民待遇。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健全爭議處理機制
財政部門在處理投訴、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涉及產品生產地認定、成本占比核算、關鍵組件及工序判斷等專業性、技術性爭議事項,應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核實與鑒定,相關工作人員須嚴守商業秘密。
(三)加強監督檢查與問責
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年度政府采購監督檢查重點范圍。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落實政策要求、違規設置歧視性條款,以及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并予以通報。對違反政策規定形成的采購結果,應依法予以糾正。
四、更新采購文本,做好宣傳培訓
(一)更新示范文本
兵團財政局將同步更新《政府采購文件示范文本》,相關調整適用于各類采購方式。在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等章節補充完善關于支持本國產品的條款、評審規則及證明文件格式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參照執行,并結合項目特點依法合理調整。
(二)加強政策解讀和培訓
各級財政部門、預算單位要廣泛開展政策解讀與操作培訓,確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和供應商準確理解政策內涵、掌握操作要點。要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平臺,營造良好的政策實施氛圍。
五、實施時間與過渡安排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之日起5年內,財政部將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分產品確定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組件成本占比,以及對特定產品關鍵組件、關鍵工序的相關要求,并根據不同行業發展情況,設置3—5年的過渡期,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購中本國產品標準體系和動態調整機制。在分產品的中國境內生產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對特定產品關鍵組件、關鍵工序的相關要求實施前,只要是符合在中國境內生產要求的產品,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即視同本國產品。
各師市、各部門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兵團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饋。
兵團財政局
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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