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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政治資金是“搞活政治的燃料”,有人說,政治資金是“萬惡之源”。但不管怎么說,在日本,政治與金錢的關系是越來越密切。僅公布的政治資金總額,就一年比一年增加。1988年高達3073億日元。幾乎是1976年1097億日元的3倍。年遞增率超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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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000多億日元雖然是所有政黨和政治團體的政治資金總和,但并不包括對政治家的賄賂、股票收益及政治家的個人資金等未予公布的部分,如果這些都算在內,恐怕要超過1兆日元。
那么,如此龐大的政治資金究竟干什么用呢?
在日本,主要就是指選舉活動,政治資金的大部分是直接或間接地用于選舉。從公布的政治資金動向來看,每當有大的選舉活動的年份,政治資金總額也急劇增長。
例如1983年,進行了統(tǒng)一地方選舉、眾議院選舉和參議院選舉這三次大選舉活動,因此,政治資金總額比上一年增長32%,沒有大選舉活動的1984年,政治資金減少21%,而舉行眾參兩院同時選舉的1986年,又增加23%,政治資金總額首次突破3000億日元大關。這說明,選舉是政治資金的最大用場。
尤其進入80年代以后,每當選舉之年,政治資金總額的增長幅度之大更令人吃驚。這是因為,80年代的選舉,多次出現(xiàn)執(zhí)政黨和在野黨幾乎平分秋色的局面。對雙方來說,選舉結果都難以預測,這就使選舉競爭出現(xiàn)前所未有的激烈局面,政治資金總額也隨之大增。
這一事實說明,為了扭轉變化莫測的選舉形勢,唯一的辦法是投入大量政治資金。但事實上投入大量政治資金之后也并未完全消除選舉形勢中的不確定因素,下次選舉只好投入更大的資金,這就形成政治資金急劇膨脹的惡性循環(huán),政治也便陷于金線的泥潭之中。對一般國民來說,政治和金錢幾乎成了同義語。
那么,政治家是怎樣用金錢從事選舉活動的呢?情況盡管因人而異,但政治家的支出,一般不外以下四項:①人頭費,②交通通訊費;③事務所費;④活動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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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春,《朝日新聞》政治部以100名自民黨國會議員為對象做過一次抽樣調查。這些議員平均每年支出9471萬日元,其中5000萬至1億的37人,1億至2億的35人,不滿5000萬的14人,超過2億的3人,“說不清”的11人。
另外,“理想政治研究會”所屬的10名自民黨新當選議員也對自己的支出分別作了一個統(tǒng)計,結果是,每人平均支出1.1645億日元,其中活動費4476萬日元,人頭費3982萬日元,這兩項占比重最大,其次是交通、通訊費1993萬日元,事務所費1192萬日元。
這兩項調查結果表明,自民黨國會議員每年平均花銷在1億日元左右,這個數(shù)字是比較可靠的。但這是指沒有選舉的年份,如遇選舉則超出此限。1986年眾參兩院同時選舉后,《朝日新聞》社對100名自民黨國會議員作了抽樣調查,其中54名作了回答,情況是:5000萬以下的10人,5000萬至1億日元的17人,1億至2億日元的19人,2億日元以上的8人。
下面讓我們看一看這一億日元是怎樣花出去的。
首先說人頭費。在日本政治家的日常開支中,花項最大的是人頭費。根據(jù)規(guī)定,每個議員在國會議員事務所(議員會館)有2名秘書,工資由國家支付,但是,議員們?yōu)榱藨哆x舉,拉攏支持者,還必須有自己的一班人馬,諸如秘書、事務員、司機等,而這些人的費用都由議員自己支付。
據(jù)《朝日新聞》政治部抽樣調查,在100名被調查的議員中,每人平均雇用工作人員13.1人,其中最多的雇53人。又據(jù)新當選10名議員的報告,平均雇用16.2人,最多的雇38人。北海道第四選區(qū)的鳩山由紀夫是新當選的自民黨議員,他為了“讓國民了解政治家的真實面貌”,主動公布了自己的雇人情況。他一共雇用了38人,其中東京6人,選區(qū)32人,每年人頭費高達8650萬日元。
他自己不無夸耀地說:“也許正因為有了這么一個龐大的選舉班子,我才掌握了選區(qū)的動向和情報,得以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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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自稱沒有“人頭費”。這并非意味著沒有自己的一班人馬,而是這些人的費用均由支持他的企業(yè)支付,企業(yè)免費向這些議員提供秘書和司機、汽車等,這樣看來,年平均3000萬日元的人頭費恐怕就是一個十分保守的數(shù)字。
其次是活動費。所渭活動費,包括政策活動費、婚喪嫁娶費及后援會活動費等。
這里所說的政策活動費,主要是指政黨為達到某一政策目標,在國會內外從事政治活動時所需要的經(jīng)費。在自民黨的收支賬目上,一度將其稱為“國會對策費”。例如,1965年上半年,支出“國會對策費”14筆,2575萬日元,下半年19筆,1.194億日元,1967年上半年,支出18筆,1.42億日元。
根據(jù)自民黨的解釋,所謂國會對策費,包括黨總部組織局為自民黨國會議員支付的活動經(jīng)費、午餐費及國會對策委員會的辦公費等。但是,僅僅這幾項經(jīng)費,當時就達到每年3億日元,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
所以在1967年第55屆國會上,公明黨負責人提出這一問題時,當時擔任首相的佐藤榮作張口結舌,回答不上來,一時引起國會糾紛。為此,自民黨在以后的政治資金報告中,把國會對策費限定在每年3000萬日元左右,1982年以后在自民黨的政治資金收支報告中,“國會對策費”一項索性被取消。
但是,自民黨的政策活動費,不但沒有因為取消“國會對策費”而減少,反而逐年增加,只不過名稱改為“組織活動費”罷了。
1988年,自民黨的組織活動費總額高達57.4億日元,比前一年的30.9億日元幾乎增長1倍。
這是因為,1988年雖然不是選舉之年,但國會圍繞消費稅法案,執(zhí)政的自民黨和其他在野黨處于極度對立的狀態(tài)。自民黨的部分議員也反對這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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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自民黨雖然在國會處于優(yōu)勢,但該法案有可能在國會通不過,自民黨核心人物為使其順利通過,便在黨內外開展了一場大規(guī)模宣傳活動,而這筆宣傳費用便是所謂組織活動費。在國會審議消費稅法案的1988年6月,自民黨在一個月內就支出1億多日元的“活動費”。僅6月29日一天就支出4820萬日元,由此可見,圍繞消費稅問題,“地下活動”多么活躍。
所謂“地下活動”,是指國會正式召開之前各黨派之間進行的幕后交易。各政黨內設有國會對策委員會,在法案提交國會之前,各政黨的“國對委員”進行密切接觸,盡量避免在國會上發(fā)生沖突。在接觸過程中,金錢也發(fā)揮了一定的作用。據(jù)說,在消費稅法案提交國會之前,自民黨每天要支出上干萬日元的“活動費”。
在該法案交由參議院通過之前的1988年12月,自民黨干事長一個人在一個月內就支出活動費2億多日元,這些錢顯然大都花在為消費稅法案順利通過而展開的地下活動方面。
在國會審議之前,各政黨的少數(shù)國會對策委員們先進行協(xié)商,以免發(fā)生正面沖突。這一做法日本稱之為“國對政治”。“國對政治”在避免出現(xiàn)國會上強行通過、拒絕審議等非常局面方面有一定積極作用,在野黨通過事先交涉,可獲得修改法案的具體成果,總比執(zhí)政黨強行通過要好。
但是,“國對政治”也有不少弊病,一是在國會正式審議之前,在少數(shù)“國對委員”之間早已基本達成協(xié)議,使國會審議徒具形式,二是在國對委員進行“地下活動”時,往往采取用金錢收買的方式,用于國會對策的活動費就是指這些用場。
此外,在國對委員平時交往中,也往往用金錢“聯(lián)絡感情”。甚至某些在野黨的人被金錢所收買,使執(zhí)政黨和在野黨通過國會相互制約的機能下降。一旦政治家個人之間的關系超過政黨之間的關系,政治也便出現(xiàn)“密室化”現(xiàn)象。
例如,自民黨議員浜田幸一在擔任眾議院預算委員會委員長時,曾因出言不遜,在野黨迫使其辭職,但浜田反駁說:如果你們再讓我辭職,我就要把那些“背后活動”抖出來!他所說的“背后活動”,就是他就任國會對策委員會委員長時曾向16位在野黨委員分發(fā)過每人價值10萬日元的商品券。從1988年的政治資金收支報告中可以看到,自民黨議員也購買過民社黨的國會對策委員會正副委員長散發(fā)的宴會招待券,而且數(shù)目可觀。
自民黨議員小此木彥三郎在擔任國對委員長時,也購買過社會黨的200萬日元宴會券。這件事也是在1989年的國會上,執(zhí)政的自民黨和在野黨攤牌時,小此木本人捅出來的。這些事實都說明,“國對政治”具有不可告人的不光彩的一面。
婚喪嫁娶費是日本政治家“活動費”中的主要開支之一。
如前所述,日本的政治資金主要用于選舉。但這并非都直接用于選舉。當然,選舉前夕需要雇用大批人馬作宣傳、拉票工作,無疑要增加“人頭費”,但是,為拉票而進行的收買人心的工作更是一項持久而費錢的活動。婚喪嫁娶費便是其中之一。
每當選民有紅白喜事時,議員們必然要親自前往祝賀或吊唁,有時由秘書代替,但不論親自去還是秘書去,都要送上一個裝錢的信封,內中錢數(shù)多少因人而異,多者一二萬日元,少者也要幾千日元,再加上兩萬日元一份的鮮花,一次總要花上三五萬日元。據(jù)抽樣調查,自民黨議員一般每人每月要平均參加26.5次葬禮,9.6次婚禮。
政治家參加葬禮的次數(shù)遠比婚禮多的原因,據(jù)說是參加葬禮的“效率高”。參加婚禮時,一般要被請入宴席,不能中途退場,葬禮則除關系至親者外,點炷香便可退出來。
據(jù)抽樣調查,自民黨議員用于婚喪嫁娶的應酬費用,平均每人每年1667萬日元(每月139萬日元),約占總支出的14.3%。
此外,政治家還要參如諸如忘年會、新年會等各種各樣的聚會,據(jù)說每人每年平均參加116次這樣的聚會。參加這些聚會也決不能空手去,每次至少要帶上1萬日元。
葬禮和結婚儀式在農村地區(qū)比較講究,而忘年會和新年會在大城市越來越盛行。日本的各種團體多如牛毛,越分越細,所以各種名目的忘年會和新年會也越來越多。自民黨議員鯨岡兵輔是一位一向反對金權政治的政治家。而他的選區(qū)(東京第10選區(qū)),忘年會等各種名目的聚會卻又是全國最多的,可見反對金權的政治家,也沒法擺脫這一現(xiàn)實。
1989年4月9日,在接受朝日新聞政治部記者采訪時,他坦率地道出了真情,大意是:
那么,政治家為什么要花費如此巨大的精力和財力,來應付這些兒女情長的瑣事呢?
道理很簡單:為了選票。日本著名新聞記者石川真澄曾指出,自民黨實際上是國會議員及準備競選議員的候選人所組織的個人后援會的集合體。議員在選舉時,都是依靠自己的后援會競選,所以后援會是決定政治家政治生命的決定因素。應付婚喪嫁娶雖然是政治家的一大負擔,但為了收買人心,卻是絕對必要的。政治家決不會給毫無關系的人一分錢,他花錢都是有的放矢的,基本上都是給自己后援會內的人。
政治家活動費中的人頭費,實際上也是為維持和擴大后援會而下的成本。所以,政治家每年1億日元的支出,從本質上講,都是為維持后援會而花出去的。
1989年3月,自民黨政治改革委員會召開擴大會議。
議員圍繞是否有必要取消贈送婚喪嫁娶費問題展開討論。發(fā)言者贊否參半。
反對取消的人認為:
有人說得更直截了當:“(政治家)同后援會的紐帶是什么呢?就是在婚喪大事時送上一份禮錢。…取消送禮,不符合日本的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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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日本的國情是什么呢?有人認為,日本有相互送禮的傳統(tǒng)習慣,尤其在農村,農民的共同體意識比較強烈,在婚喪嫁娶,祭祀或修建房屋時,大家總是互相幫助,為街坊鄰里提供方便。政治家為了爭取民心,必須迎合日本人的這一心理,施以小恩小惠。
同時,日本人民主意識比較薄弱,很多人不認為選舉是自己的民主權利,而是誰對自己好就投誰的票。因此,當自己被候選人用金錢所收買時,并不感到不光彩,而候選人用金錢賄賂選民時,也往往沒有“負罪感”。
這樣,花錢一方和收錢一方都把金錢授受視為理所當然的“家常便飯”。所以有人指出,這種授受雙方的“同化意識”是日本金權政治的重要社會根源。此種看法似有為日本金權政治開脫罪責之嫌。“同化意識”在金權政治中究竟起多大作用另當別論,但日人送禮之風頗為盛行卻是盡入皆知的事實。
在所有資本主義國家,都有一個政治資金的問題,每個國家也都根據(jù)其政治、經(jīng)濟、社會等的不同情況,制定出有關政治資金的法律制度。例如,英國有《國民代表法》、德國有《政黨法》、意大利有《政治資金國庫補助法》、美國有《聯(lián)邦選舉運動法》。在這些法律中,都不同程度地規(guī)定了政治資金的籌集、運用和限制措施等,相對而言,在政治資金的限制方面,美國比歐洲國家嚴格。
但是,這些國家都沒有專門的“政治資金規(guī)正法”之類的法律。
日本的《政治資金規(guī)正法》是為了抑制“金權政治”而制定的專門法律,于1948年7月制定(俗稱“舊法”),在1975年三木內閣時期作過較大修改(稱“新法”)。這個法律至今已近80余年,從制定到修改,經(jīng)過了一個漫長而坎坷的過程。這個法律的沿革本身,也反映了日本金權政治的持久性、普遍性和嚴重性。
1945年8月15日,日本軍國主義宣告徹底失敗。美國以盟國的名義,對戰(zhàn)敗后的日本實行軍事占領,并推行了一系列民主化和非軍事化政策。在這一形勢下,日本的政黨政治開始恢復,出現(xiàn)“群黨亂立”的局面。到1946年4月舉行戰(zhàn)后第一次大選時,連“一人一黨”在內,竟冒出363個政黨,有2770名候選人競選國會議員。這一政治上的混亂局面,加上戰(zhàn)后初期經(jīng)濟形勢的急劇惡化,不言而喻,伴隨政黨之間的聚散離合和拉幫結伙活動的展開,政治上的腐敗行為和資金授受的不軌行為也便迅速蔓延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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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背景下,如何限制政治資金、防止腐敗行為的發(fā)生,便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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