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豐鎮市黑土臺萬金勝村村民,趙永利,一直在萬金勝村務農,且擁有林地一處有合法的林地證,土地上種植有大量未成林幼苗和部分成林樹木,在國家惠民下,趙永利本應享有名下土地帶來的幸福與收獲。卻成了他心中難言的痛。
據悉,2003年,豐鎮市黑土臺鎮政府和豐鎮市黑土臺鎮萬金勝村村委會實際非法占用趙永利林地。直到趙永利了解到相關政策規定后,才發現自己權益受到侵犯,多次提出異議后,2020年10月份,鎮政府和村委會才以租賃的名義與趙永利補簽土地租賃協議,其中租賃協議內容為鎮政府和村委會對趙永利的土地予以租賃租賃期限19年。
不容置疑的是,鎮政府和村委會實際非法占用趙永利林地長達23年之久。現在補錢租賃協議,林地租賃費用遠遠不足以支付租金及相關損失賠償。
早在簽租賃協議幾年前,涉案林地上已修建了廠房,屬于未批先占。趙永利毫不知情,直接間接損失無從計量,更不談享有合法土地利益。
至于鎮政府、村委會補簽租賃協議,不過是為了掩蓋違法事實,規避法律風險,且給付的“租賃”費用嚴重低于正常市場租金價格,與事實不符,還有2020年10月簽訂的協議被鎮政府、村委會無端收回,導致趙永利手上沒有原件,無法完全知悉具體協議內容的情節,足以說明鎮政府、村委會心知肚明,遮遮掩掩地想蒙混過關。
非法占用他人林地,在林地上未批先建,始作俑者鎮政府、村委會既沒有告知林權所有人趙永利,更沒有具體的商業建筑的規劃方案和轉用審批手續,侵害了趙永利合法權益的同時,侵害村集體利益。
此外,趙永利林地里大量的樹苗、屬木被毀于一旦,遭受了慘重的經濟損失;申訴后,鎮政府、村委會補付的租金,遠遠不夠彌補趙永利遭受的損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黑土臺鎮政府為何卻能一再逃脫法律制裁?
申訴多年,趙永利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附帶產生了經濟損失因問題一直得不到實質解決,損失也在持續擴大中。他搞不明白的是,當地政府不應該是為人民服務嗎,怎么悄不作聲地在侵害自己的利益!政府既然補簽租賃,愿意解決爭端,為何又收回協議呢?如此拉扯作為百姓的趙永利的權益該如何才能得到保障!期望上級相關部門能夠重視此事,深入調查,嚴懲違法責任人,還趙永利一個公道。讓正義的陽光普照大地,讓每一個公民的權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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