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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貴州茅臺(600519.SH)公告,董事會審議通過了《2026年貴州茅臺酒市場化運營方案》,披露了茅臺酒在產品體系、運營模式、渠道布局、價格機制方面的具體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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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圖源:貴州茅臺公告)
在價格機制方面,貴州茅臺明確提出,將以市場為導向,構建“隨行就市、相對平穩”的自營體系零售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公告詳細列出了多達15款茅臺酒產品的零售價,其中包括了53度500ml飛天茅臺這一超級大單品,并表示“當前自營體系零售價已在‘i茅臺’和自營店執行。”
這一舉措堪稱茅臺酒價格發展史上的又一次關鍵性變革。在過去數年間被動受制于所謂批發價之后,貴州茅臺正主動發力奪回價格主導權。
01. 固定“指導價”消失
“構建零售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意味著,未來茅臺的產品價格,將不是以一個固定的“指導價”存在,而會基于市場供需變化而變化。
在大眾的普遍認知中,茅臺的價格一般都較為固定,每隔幾年才會上調一次。
以大單品53度500ml飛天茅臺為例,茅臺官方的定價是1499元,已經維持了8年。在2017年12月提價后,貴州茅臺在2018年1月的公告中,明確要求下屬公司和茅臺集團下屬公司必須按照1499元的標價銷售,并建議經銷商酌情參照。
1499元這一“指導價”延續至今,直接決定了茅臺自營體系和部分社會體系的售價。一直到今年“i茅臺”上線這款大單品,其零售價仍然是1499元。
但實際上,從2017年開始,由于茅臺酒供不應求、行情走高,市面上就逐漸出現了高于官方定價的所謂“市場價”,這一價格在1499元之上持續波動,最高一度超過3000元。而由于巨大的價差存在,消費者要想以1499元買到飛天茅臺,非常困難。
也就是說,茅臺直營體系雖始終堅持以1499元對外銷售,但批發渠道卻普遍以高于該價格的市場價售出,而其拿貨成本價是遠低于1499元,且其變動并不同步關聯零售價。例如,2023年12月之前,經銷商的打款價是969元,12月開始提升到1169元,但官方定價依然是1499元。
這意味著,在此等情況之下,經銷商從一瓶酒獲得的利潤比茅臺還多。但結果卻是茅臺承受了更多罵名,卻沒有拿到溢出的這部分利潤。
如今,零售價可“動態調整”,意味著茅臺不用再拘泥于固定的價格,可以根據市場變動情況進行相應的調價,從而獲取應得的利潤。
事實上,目前53度500ml飛天茅臺以1499元在“i茅臺”銷售,在不少茅臺投資者看來已經是變相提價,有利于提振茅臺的業績表現。畢竟,茅臺酒經銷渠道出廠價1169元,在“i茅臺”上能直接賣1499元,也就是說在“i茅臺”上,每賣出去1瓶茅臺酒,企業就能多賺330元。
而對于消費者而言,“i茅臺”也給大家提供一個放心買茅臺的渠道。
“茅臺此舉旨在通過市場化手段平衡供需、穩定價格體系,既是對終端市場波動的理性回應,也是對其品牌價值長期維護的戰略舉措。”酒類分析師蔡學飛認為,從積極角度看,茅臺此舉有望通過更靈敏的市場化價格調節機制,減少渠道囤貨和投機炒作空間,使終端價格更真實反映供需關系。這不僅有助于提升消費者對價格體系的信任感,也能強化企業對渠道的掌控力,為長期穩定發展筑牢“壓艙石”,對白酒行業價格理性化亦有示范意義。
中國酒業獨立評論人肖竹青認為,貴州茅臺從產品體系、運營模式、渠道布局、價格機制,清晰明確了2026年度市場化運營的工作思路。打破傳統意義的“出廠價”,以市場為導向,構建“隨行就市、態勢平穩”的自營體系零售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是白酒行業價格機制改革的一次重要突破,真正意義上實現廠商客的三方共贏。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方案提到“動態調整”的同時又提出“相對平穩”,意味著價格的調整不會太頻繁、太快。
02 拿回價格主導權
此次價格的重大變化不只體現在價格可動態調整,還在于結合運營模式、渠道布局的調整。1月13日的公告明確, 茅臺將以自營體系零售價為基礎,科學合理測算渠道利潤率,以確定銷售合同價和傭金。
運營模式方面,茅臺由“自售+經銷”的傳統銷售模式向“自售+經銷+代售+寄售”多維協同的營銷體系轉變。其中,自售模式通過自營店、i茅臺,銷售貴州茅臺酒全系產品,主力聚焦C端、B端消費群體,取消自營體系原分銷模式。
過去,“自售+經銷”的覆蓋能力與靈活性有限,而新增的“代售”與“寄售”模式,則為茅臺引入了更廣泛的渠道資源與運營伙伴。
并且,經銷商的合同價基于零售價,也將動態調整。
公告明確,“經銷模式將根據不同產品、不同渠道的經營成本、經營難度、經營風險、服務能力等,科學合理測算確定相應的銷售合同價并動態調整。”因而,經銷商的成本也不會是固定的,自然經銷商的賣價也不會拘泥于一個固定的“指導價”。
而代售、寄售模式,與經銷模式的最大區別則在于渠道不獲得物權,只是協助茅臺獲取客戶資源或實現客戶觸達。
茅臺已在一些產品試行這類模式,比如生肖酒,在消費者申購成功到經銷商開設的專賣店提貨的這一過程之中,經銷商并不擁有生肖酒產品,而僅僅是連接茅臺和消費者之間的橋梁,雖然沒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但經銷商也不用面臨拿貨后賣不出去的虧本壓力。
這種模式之下,更有資金實力、經營意愿和獲客能力的經銷商,可以獲得基于零售價的合理合同價,也就是合理的拿貨成本;也可以選擇風險更小的經營策略,通過提供一定的服務(提貨、配送)賺取傭金。
“‘隨行就市’的價格機制對經銷商的意義在于去掉‘囤貨炒貨’枷鎖,回歸服務與行商。”肖竹青表示,一方面,取消傳統“分銷”層級,經銷商不再靠批條賺差價,而是轉向“代售+寄售”:幫酒廠做終端配送、品鑒活動,賺取透明服務費,角色從“坐商”變“行商”。另一方面,高附加值產品(生肖酒、文化酒等)取消分銷任務,減輕資金占壓,避免“為了完成任務虧本甩貨”。此外,啟動經銷商優勝劣汰,有C端運營能力、有圈層資源的經銷商將獲得更多配額,純粹靠囤貨倒貨的經銷商將被自然出清。
但無論如何,價格的主動權都回到了茅臺手上。因為,經銷模式的合同價是基于零售價而來,且會有動態調整,而其他模式的售價本來也是茅臺來定,渠道只是執行方。
更主要的是,茅臺選擇在此時做這個事情,順勢也造勢,趕上了春節白酒旺季,一些可買可不買的消費者開始下單,激活了真實消費。
不過,茅臺的大考驗來自年后。年前投放的酒有沒有開瓶?經銷商價格能不能穩住?過了正月十五,也就到了行業淡季,“i茅臺”的投放能不能及時有效調整?這個才是體現茅臺市場化轉型成色和決心的時候。
從行業來看,擠壓式競爭的格局一定會在2026年進一步加劇,在這種情況下,茅臺的個位數增長幾乎是必然的。對于經銷商,如果不經歷這樣的市場化轉型,他們可能會有更大的庫存和現金流壓力。
并且,面對如此重大的變化,茅臺依然為經銷商留出了經營空間。
據了解,新一年各款茅臺酒的合同價都在陸續確定中,其中精品茅臺、茅臺陳年15年的合同價近日都已經確定,相比其在“i茅臺”的零售價,茅臺給渠道留有接近20%的利潤空間。
茅臺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華在2026年茅臺酒全國經銷商會長聯誼會上表示,經銷商體系是茅臺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茅臺構建“直營體系+社會體系”的渠道結構,目的不是此強彼弱,而是形成協同生態,擦亮“官方、正品、真渠道”的金字招牌,更好地觸達、轉化和服務終端消費者。
肖竹青表示,茅臺打破傳統意義的“出廠價”,以市場為導向,構建“隨行就市、態勢平穩”的自營體系零售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是白酒行業價格機制改革的一次重要突破,能真正意義上實現廠商客的“三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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