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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時候,聽說過有人反向詐騙得到騙子打來的電話費,操作是把電話關閉后的提示音改為話費不足,接到騙子的電話后,與騙子通電話過程中立即掛起電話關閉手機,騙子以為是話費余額不足,感覺這個手機號能騙到錢,所以就向這個電話充值上電話費,從而達到反向詐騙的目的。反向詐騙也是詐騙,我們的刑法沒有說騙壞人就不是罪。
最近看到的網上消息,說是兩名男子識破犯罪分子設置的高薪高職出國就業的陷阱后,要求對方支付一些出國費用等,反向從詐騙分子手里取得1800多元的費用,警方認定這兩人的行為是詐騙,對這兩個人進行了刑政拘留。
這沒有問題,我們的刑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沒有說騙犯罪分子就不是罪,犯罪分子的相關權益也受到相應的保護,這是文明的體現。云南這個事件在網絡上曝光后,評論區里的網友感覺不可思議:
大家不可思議的事情,不是覺得犯罪分子被騙了就應該,而是這個案子是誰報的案,怎么固定的證據,是不是拿證據的時候就知道對方是犯罪分子。民警辦案的過程沒有公布,讓人聽起來實在好奇。被詐騙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在國外,他是怎么報案的,怎么敘述案由,實在是想象不出來。如果被詐騙的犯罪分子是在國內,到了派出所報的案,被詐騙的犯罪分子在哪里?
警方的通報中,也認定對方是詐騙分子了,是怎么認定的,這個過程也想象不出來,所以,警方的這個通報,就事論事沒有問題,但是事情聯系起來,這個通報挑戰了大家的樸素的認知。
犯罪分子偷雞不成反蝕米,這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情,而事情的結局卻是正義的人們身陷囹圄作為結局,這不是個人的悲劇,這是社會的悲劇,這是良知的悲劇。多少年來,大家飽受詐騙人員的電話騷擾,一不小心就被騙,就落入他們編織的陷阱,而有人讓他們吃了點苦頭,所有人的都高興的時候,你只通報兩個小伙子犯法了,這是不是往良知的頭上澆了一盆冷水。
我覺得,這個事情,如果考慮到公眾的情緒話,也得通報一下犯罪分子被怎么處罰了。你在通報里都認定對方是犯罪分子,你通報一下他們所受的處罰,有什么難度,有什么隱情呢?
這兩個年輕人有詐騙行為,所受處罰是應該的,但是考慮到社會危害,能不能有所減輕呢?比如沒收詐騙所得的金錢,批評教育一下,就別讓他們在拘留所里住好多天了,畢竟是犯罪分子先向他們有犯罪企圖,如果不是機智,陷入犯罪分子圈套后可就不是1800元錢的損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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