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工信部舉行新聞發布會,與發改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和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從生產到報廢、回收全鏈路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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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黃河,我國將進入動力電池集中退役期。研究機構測算稱,2030年當年的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將超過100萬噸。對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成為打通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發展的重要一步。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副司長溫雪峰表示,動力電池既含有鎳鈷錳鋰等金屬資源,也含有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質,如果不能規范回收,不但污染環境,而且浪費資源。
據介紹,《辦法》將于今年4月1日起實施,要求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按照《汽車動力蓄電池編碼規則》(GB/T 34014)的要求,對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進行編碼,也就是常說的數字身份證,并在動力電池單體、模塊、電池包上粘貼標識,提供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編碼和必要的拆解技術信息,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則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有效公開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對裝車并在境內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承擔回收責任。
《辦法》還明確提出加強“車電一體報廢”等要求,新能源汽車在報廢時,動力電池必須與車輛一同處理,不得分離。若報廢新能源汽車時動力電池缺失(換電車型除外),將被認定為車輛缺失,具體辦法另行規定。《辦法》還明令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廢舊動力電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電動自行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的其他領域。動力電池的生產、維修以及換電服務等信息都要在規定期限內報送。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迅猛,產銷量持續攀升。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完成1662.6萬輛和1649萬輛,同比分別增長29%和28.2%,連續11年位居全球第一。隨著新能源汽車銷量規模越來越大,早期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步入衰退期,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不斷增長,對動力電池報廢、回收等階段的規范化管理刻不容緩。《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將有效規范各環節參與主體的行為,對新能源汽車行業高質量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本文源自:金融界汽車
作者: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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