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道止回閥又稱煙道單向閥、止逆閥,是一種安全部件,主要用于防止煙氣回流和火災蔓延。近日,昌平法院審結一起因失火引發的侵權責任糾紛,兩層住戶裝修時均未安裝止回閥,致使樓上火勢迅速順著煙道蔓延至樓下住戶家中。這次火災的侵權責任該由誰來承擔?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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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侵刪)
基本案情
李先生和何女士為上下樓鄰居。某日,李先生在家中廚房做飯時不慎引發火災,火勢沿煙道蔓延至樓下何女士家中,造成其廚房整體受損,多個房間受煙霧污染,部分家具家電被燒損。
事后,消防部門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火災現場勘驗筆錄》,載明起火部位為李先生家廚房灶臺,起火原因為用火不慎,調查顯示何女士、李先生兩家的廚房煙道均未安裝止回閥。何女士與李先生在收房后,均對房屋進行了重新裝修,裝修后兩家煙道未保留或安裝止回閥。何女士多次與李先生協商賠償未果,遂訴至昌平法院。何女士要求李先生賠償房屋修復費用、家具家電等財產損失、因房屋無法居住產生的4個月租金等共20萬余元和相應鑒定費用。
經調查,房屋交付時,開發商在每戶廚房煙道已統一安裝止回閥,周邊其他業主家中仍保留該裝置。庭審中,何女士提交了租房合同、裝修及購買家電的發票等證據,李先生認為何女士主張賠償金額過高,租房是家庭自身生活安排,與火災事故沒有直接關系。昌平法院對涉案房屋進行現場勘驗,發現何女士家廚房內抽油煙機、櫥柜、灶具、吊頂等物品過火燒損。因雙方對經濟損失爭議較大,經何女士申請,法院委托鑒定公司對房屋修復費用進行鑒定,鑒定意見書顯示修復費用為9萬余元,何女士支付鑒定費4萬元。
法院審理
昌平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火災事故認定書》《火災現場勘驗筆錄》,李先生用火不慎引發火災且未安裝煙道止回閥,其存在過錯,應承擔侵權責任。何女士家中也未安裝煙道止回閥,該情形可能加重火災損失發生,故何女士亦存在一定過錯。法院根據過錯情況,酌情確定李先生承擔80%的賠償責任,何女士自行承擔20%的賠償責任。
關于房屋修復費用,法院以鑒定機構出具的專業鑒定意見為依據,依法認定該項費用為9萬余元;關于家具家電損失,法院結合何女士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現場勘驗核實情況,同時綜合考量物品實際使用年限等客觀因素,酌情確定該項損失金額為1萬元;關于租房損失,鑒于案涉房屋因火災損毀無法正常居住,且何女士提交的租房合同簽訂于火災發生之后,法院根據房屋出租市場行情和涉案房屋修復時間,對其提出的共計2萬余元的租金予以支持。最終,昌平法院判決李先生賠償何女士房屋修復費用、家具家電等財產損失和租金共計10萬余元,支付鑒定費3.2萬元。目前該案已生效,李先生自動履行了判決內容。
法官提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根據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火災損害責任屬于一般侵權責任即過錯責任。一般而言,消防部門僅認定火災發生的基本事實如起火點、起火原因和災害成因等,不對具體責任進行認定。本案中,李先生用火不慎引發火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兩家在重新裝修房屋后,未安裝或保留煙道止回閥裝置,導致火災發生后無法及時阻斷火勢擴大和蔓延,致火勢沿管道擴散,何女士對此也有一定過錯。
火災侵權的賠償范圍通常涵蓋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兩部分。直接損失主要包括房屋修復費用和屋內財物損毀的價值,其損失金額可以根據物品等購買憑證或者專業鑒定機構的評估結果為依據,再綜合考慮購置價格、使用折舊等因素進行判斷。間接損失則涉及因房屋無法居住所產生的臨時安置費、租金等合理支出。
在此提醒,居民日常生活中應規范用火用電行為,定期檢查廚房器具、燃氣管道及電器線路安全狀況,若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應當按照要求安裝相關燃氣安全部件。若遭遇火災,應優先確保自身安全,并第一時間報警聯系消防部門處置。火情處置完畢后,需注意留存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若存在較大財產損失,應詳細列明受損物品清單,妥善保管現場照片及視頻等相關證據,以便后續維權舉證,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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