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捐贈字畫流入拍賣市場事,有熱度,且不減。我對其中的是非曲折無從了解,無意去蹭熱度。只是有文章提到前館長姚遷,有讀者問我,姚遷冤案是怎么回事,我才起意給讀者推薦一下馮其庸先生回憶錄中“姚遷事件”一節,寫下第一篇小文《馮其庸關于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剽竊案”的回憶很重要》。
因為只是推薦馮其庸的回憶,我又沒有附上回憶內容,讀者不滿,留言中好多是“啥也沒說”的批評,我才寫出第二篇《南京博物院院長姚遷冤案的時間線》,以我對此案的了解,從上下兩條線來探討。
因為第二篇是接著第一篇來的,我上來先簡要介紹馮其庸回憶錄中的內容。馮回憶錄的核心內容是:姚遷被冤,不是什么“剽竊”問題,而是因為催要被借走的書畫得罪人所致。
姚遷朋友很多,尤其博物學界的朋友,更多。但是,在姚遷冤案平反后,為他留下文字的,寥寥無幾。我早年間讀到龐瑞垠先生《姚遷之死》,是一篇;若干年后讀到馮先生的回憶中專門寫到姚遷,是第二篇。
為什么寥寥無幾?因為這個案件牽涉面廣,背景復雜,有人因不了解情況而不提,也有人因了解情況而不愿意提。從這個角度看,我佩服龐瑞垠和馮其庸。
馮先生是學問大家,與姚遷熟悉,又有擔當,所以,我不懷疑他的回憶。這是我第二篇文章從介紹他的回憶開始的原因。
接下來,我才寫我了解的“時間線”,其實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兩條線。
不料,我的“時間線”內容,卻在新浪微博的轉發中被誤解。我公號讀者張振波熱心地給我傳來兩張微博截圖,我才知道,我的第二篇小文被一大V加按語轉發。
微博大V“好時代見證記錄者”,截取我文章中第二部分內容轉發,按語引申發揮說,江蘇省“老同志們通過徐慶全打出的反擊戰”“漂亮和厲害”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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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這樣說,我豈不是成了江蘇省老同志的代言人?這種引申發揮,是曲解。沒有人“通過”我去做什么。我只是一個歷史研究者,一個希望為還原歷史真相做點研究的學者。且,一介平民,雖然祖上從江蘇遷往山東,那也是幾百年前的事,跟江蘇“老同志們”可搭不上任何關系的。去見葉緒泰先生,也是作“口述歷史”,此前不認識他,此后也沒再聯系,更不要說“通過”我去做啥了。
大V還說:早在2011年,姚遷案的三位當事人就“針對社會上有關‘姚遷是被江蘇省借了字畫古玩沒有還的老領導逼死’的謠言”,“專門回憶披露”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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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二篇文章中,引用了王強華和葉緒泰2011年的談話,但那也是王和葉之間的談話,胡福明根本沒有參與這次談話呀。再者說,熟知內情的人都知道,姚遷自縊身死后,葉緒泰和胡福明基本上不見面。要不然,以王強華和胡福明的關系,他來江蘇找葉緒泰回憶此事,怎么能不約上胡福明一起呢?
這原因,我在文中第三部分“處理”中,通過葉緒泰的回憶,也隱約提到這一點。簡單地說,三位當事人是坐不到一起的,怎么能說“三位當事人”“專門回憶”呢?
再者說,我的小文共四個小標題的內容,是一環扣一環的,大V單獨截圖第二部分“《光明日報》為何會介入”的內容,并引申發揮,就失真了,就曲解文章內容了。
但是,我還要說一句,我的小文能被轉發,尤其是被大V轉發,我沒有理由不高興,末了還是要謝謝大V“好時代見證記錄者”和“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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