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5日上午,中國民航296號客機載著100多名乘客(其中機組人員9人)從沈陽東塔機場起飛,飛往目的地上海。不料,就在飛機起飛后不久,以卓長仁、姜洪軍為首的6名暴徒,突然劫持飛機朝臺灣方向飛去。
卓長仁等人的目的不言而喻,但他們似乎并沒有做好萬全的準備,當飛機飛抵韓國上空時,油料就所剩不多了,加之又遭到了駐韓美軍飛機的攔截,296號客機只好被迫降落在韓國的春川軍用機場。
案件發生后,舉國震動,其還被稱為中國劫機——“第一案”。
此次劫機事件雖然性質惡劣,但卻意外促進了中韓兩國建交。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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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首犯‘卓長仁’,原本就劣跡斑斑、前科累累,投機詐騙、行賄受賄無所不為,就在此案發生的前一年,他還因犯罪被原單位停職審查,并準備依法逮捕法辦。
在此情況下,卓長仁決定鋌而走險,伙同幾名暴徒劫持飛機準備逃往臺灣,結果卻迫降在了韓國。
當飛機在春川機場降落后,駐韓美軍立即趕到現場,并用軍用卡車將其團團圍住。卓長仁見狀,不僅沒有慌亂,他甚至還持槍站在機艙門口,大喊著要見“臺灣駐韓國大使”,否則就繼續扣押飛機上的乘客當人質。
對于卓長仁等暴徒提出的要求,韓國方面并沒有立即表態,而是召開了緊急會議,討論如何處理此事。
事實上,對于卓長仁等暴徒而言,直飛臺灣已不可能,殺出重圍更不可能,現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向韓國當局繳械,然后再尋求赴臺的機會。于是,8個小時后,卓長仁等暴徒主動向韓國當局繳械并受到了拘留。
劫機事件發生后,中方立即作出應對措施,準備通過談判的方式說服韓國把被劫持的飛機、人員和罪犯交還中國。可問題是,自朝鮮戰爭結束后,中韓兩國便長期處于敵對和隔絕狀態,韓方能同意談判嗎?
不管同意與否,與韓國當局進行交涉已刻不容緩。
為此,有關部門進行緊急磋商,最后拿出了三條措施:首先,由時任中國民航局局長沈圖以個人名義給韓國民航局局長金徹榮去電,說他希望親自到漢城談判;其次,中國民航局給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主席柯臺特去電,要求理事會按照國際公約干預此事;第三,通過外交途徑請日本和美國對韓國當局施加影響,以確保飛機上的人員絕對安全。
當時中日、中美均已建交,加上飛機上還有幾名日本乘客,所以請他們出面幫助無疑是非常合適的。
然而,韓國方面的態度卻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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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些人會認為,中韓兩國畢竟對立了幾十年,應該不會那么輕易就同意談判。但事實卻是,當韓國當局收到我方的談判要求后,卻表現得很熱情,甚至還建議中國派外交部高級代表來漢城談判。由此可見,韓國當局是希望與中國接觸的。
美國作為韓國的“大哥”,其早在1979年1月就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系,更何況從當時的世界局勢和中國的國際地位來看,韓國也都必須放下意識形態的隔閡,主動向中國伸出橄欖枝。
事實上,韓國當局也確實表現出了很大的善意,他們拿出10萬美元用于善后,安排所有乘客住進了漢城當地最豪華的酒店,解決我方談判人員的所有開銷,還帶他們參觀了漢城的景點,臨走時又贈送了許多先進的電子產品等等。
雖然韓國當局建議我方派外交部代表來漢城談判,但畢竟當時兩國尚未建交,派外交人員談判明顯是不合適的,所以談判人員都是以中國民航談判組組員的身份前往的。當然,這里面也有外交部的工作人員,比如時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副處長許光建。
其實,對于我方談判組成員的身份,韓國當局早已通過各種渠道探知清楚了,而我方自然也很清楚這一點,但雙方心照不宣,并沒有說穿。
對于韓國當局而言,此次談判機會難得,倘若能借此談一下中韓關系,那就非常理想了。但這不過是一廂情愿罷了,因為我方談判組的目的十分明確,就是來解決此次事件的,他們根本沒有外交上的任何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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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期間,爭議最大的莫過于“如何處理卓長仁等罪犯”的問題,我方要求將他們全部帶回國內懲辦,理由是他們早就是被我國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分子。但韓國當局卻堅持按其有關刑法就地懲辦,不同意引渡。
為了打消我方疑慮,韓國當局還一再表示一定會嚴加懲辦這些罪犯。我方斟酌再三,最終同意將這些罪犯由韓國當局懲辦。
最后,機上人員全部被送回國,飛機因維修暫留韓國,修好后立即歸還。首犯卓長仁、姜洪軍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其他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年不等。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卓長仁等被判刑后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韓國當局就宣布“停止服刑,驅逐出境”。但并非遣返回中國大陸,而是臺灣。
韓國當局作出這樣的決定,其實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中韓兩國當時并未建交,而韓臺有“外交關系”,加上又有美國和臺灣的施壓,韓國當局為了平衡地緣政治與法律操作等多重因素,最終只好作出這樣的決定。
事實上,在中韓談判期間,臺灣方面也是四處活動,一邊要求把劫機犯送到臺灣,一邊又派人到乘客中策反,但韓國當局卻表現得“很不配合”,臺灣方面對此非常不滿,雙方自此開始交惡。而與之相反的是,中韓關系正不斷升溫。
所以,這也就是為什么說“5·5”劫機事件,反而促進了中韓兩國的建交。此次事件過后,中韓兩國的交往逐漸增多,并于1992年8月24日正式建交。
就在中韓建交前一天,即8月23日,韓國宣布與臺灣“斷交”,又前一天,即8月22日,臺灣當局搶先宣布與韓國“斷交”。
那么,卓長仁等人被送往臺灣后,其結局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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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品行低劣的人,到任何地方都改不了陋習。
到了臺灣后,卓長仁、姜洪軍等人得到了豐厚的獎勵,車子、房子、票子可謂應有盡有,還受到了蔣經國的接見,可謂風光無限。
但拿錢就要辦事。之后,卓長仁、姜洪軍等人開始四處演說,發表各種各樣無知、愚蠢、不實的言論。然而,隨著兩岸關系的變化,卓長仁等人也從原來的“香餑餑”,變成了“燙手的山芋”,最終被無情“拋棄”。
1991年8月,卓長仁伙同姜洪軍等人制造了一起謀殺勒索案,最終被判處死刑。真可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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