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AI侵入司法的話題,正在被多家媒體報道,也被很多法官稱審案中遇到了麻煩。最典型的例子是,媒體報道的,AI居然編造了一個“人民法院案例庫”的案例,被律師當成參考案例提供給了法官,差點讓律師得到法院的處罰。(詳見《律師援引的“完美案例”竟是AI編造!法官將批評寫入判決書》一文)
前幾天,本號寫了一篇手機是否能被攜帶進入法庭(基層法庭的法庭),以及開庭時法官是否有權要求當事人及律師上交手機的文章。寫完文章之后,我也將這兩個問題提交給了AI,想看看它是如何回答的。
沒想到,AI的回答居然都是錯誤的,令人大跌眼鏡。
AI稱,法院禁止手機攜帶進入基層法庭,是出于管理措施的需要,建議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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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AI肯定了在一些基層法庭,存在法院禁止手機被攜帶進入的情況,但是認為這是法院為維護庭審秩序和安全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AI解釋認為,禁止攜帶手機是為了防止干擾庭審活動、確保審判公正性以及避免敏感信息被不當傳播。
在法律依據方面,AI適用《人民法院法庭規則》中的“禁止攜帶危險品等物品進入法庭”的規定來解釋這樣的現象。雖然AI也承認對手機等電子設備的限制多基于法院的內部管理規定而非明確的法律規定,且對于公開開庭案件,完全禁止手機可能缺乏直接法律依據,但最后強調,“實踐中常被視為法院的合理管理措施。”
據此,AI給出的建議是,“首先遵守現場法警或工作人員的要求,將手機關機后存放于指定區域;如有特殊需求(如工作必需),可嘗試提前向法院申請許可”。
評析:都說AI的推理過程都是講邏輯的,在法律領域是講法律推理的,可看看上面的截圖內容,在法律適用時,AI居然使用司法文件中的“危險物品”的規定運用到手機的攜帶問題上;在法律依據的提供上,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怎么還用可能缺乏直接法律依據的字樣來分析;在法律推理過程中,即便是沒有找到明確的法律依據,卻得出的結論是,“常被視為法院的合理管理措施”。
從什么時候開始,AI也學會人情世故了,教人明明知道或是找不到法律依據,卻要對法院規定的管理措施,采取遵守和配合的態度。
AI稱,在開庭時,當事人及律師的手機是否需要交給書記員保管,主要取決于法庭的具體規定和案件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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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也知道,開庭時上交手機,在多數法院較為常見,但并非絕對強制。AI認為,手機鈴聲可能干擾法庭秩序,集中保管可防止私自錄音錄像等行為,“確保庭審公正性和信息保密性”。
在法律依據上,AI沒有找到上交手機的明確法律規定,也承認,“完全禁止攜帶或上交手機更多是法院為維護秩序的管理措施,而非直接源于該條款”,但給出的結論確實,“可能缺乏明確法律依據,實踐中需要根據具體規定來判斷。”
評析:明明知道規定不準攜帶手機、開庭時上交手機沒有法律依據,卻給出的是,“可能缺乏明確法律依據”這樣似是而非的結論,進而告訴提問者這是“法院為維護秩序的管理措施”。如此的推理過程,是對提問者負責任的法律回答嗎?
基本的法律常識是,對于公權力,法律明文授權不可為,即沒有法律授權的限制社會民眾權利,就應該視為違法行為。AI在分析涉及具體法院管理規定形成的法律現象時,居然不去運用這基本的法律常識,而給出的結論和建議是,需要理解和服從法院的規定,即便找不到這些規定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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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確實證明,在針對法律問題的分析時,AI確實給人提供了收集資料、開拓思路的便捷,但對AI提供的答案,也一定要充滿警惕性,不能一味的信賴。
分析法律問題,除了找到最相關的法律規定依據,最重要的是要有正確的邏輯推理過程,這也是很多人信賴AI的理由,認為AI是沒有人為干擾、沒有利益糾纏的公正裁量。
明明找不到明確的法律依據,卻讓人遵守相關的規定,并且為這樣沒有法律依據的規定,遵照各種解釋。上面的截圖內同及評析可見,這AI給出的哪是什么公正的推理過程,分明是告訴大家,法律規定也要服從現實需要。
如此好像預設了立場的AI,你還敢信賴和直接使用嗎?
注:本文系微信公號“語人集法”同步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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