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云南省發布第3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評定結果,共涉及57家企業,本期公示的是截至2026年1月1日的評定結果,而上一期結果統計截至2025年10月1日。短短3個月內,失信企業總量新增16家,特別嚴重失信企業數量新增5家,總數量增至8家。
分別為:云南集業藥品有限公司、景東云彤醫藥有限公司、昆明博舟經貿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醫藥有限責任公司、保山眾諾科技有限公司、昆明鑫生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昆明沛宏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同豐藥業有限公司。
文件中提到,此次評定結果公示是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5]10號)相關規定。
這一新版信用評級是國家醫保局在2025年6月進行修訂的。新版政策進一步簡化了失信等級劃分,將原有的“一般、中等、嚴重、特別嚴重”四檔,整合為“失信、嚴重失信、特別嚴重失信”三檔。同時,收緊評價標準,在商業賄賂領域,特別嚴重失信的認定標準由原先的200萬元以上降至100萬元以上,嚴重失信標準由50萬-200萬元區間調整為50萬-100萬元區間;在涉稅違法領域,特別嚴重失信的金額門檻從1000萬元以上降至250萬元以上,嚴重失信區間調整為50萬-250萬元,失信區間則從10萬-100萬元調整為5萬-50萬元。
其中明確,對“特別嚴重失信”生產企業,中止其全部產品在評價省份的掛網、投標資格,同時中止其涉案產品在所有省份的掛網、投標資格。全部藥品被中止掛網資格,這基本意味著被評價為特別嚴重失信后,藥企被逐出該省的醫院市場。
此外,政策還明確,對失信行為涉及向醫療保障部門(含醫藥集中采購機構)工作人員行賄及給予其他不正當利益,或在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中圍標串標的,按最高失信等級頂格評定。并要求,加大向生產企業穿透力度,評價處置原則上穿透至上市許可持有人。
公示名單中多家企業存在多次失信記錄,其中,昆明博舟經貿有限公司被兩次評價為特別嚴重失信;河南聚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有三次信用評價結果,兩個一般失信,一個嚴重失信;云南冠安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也有兩個信用評價結果,分別為中等失信和一般失信;云南民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有兩次嚴重失信;文山高健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兩次失信分別為一般和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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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趣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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