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安徽績溪。13歲的胡適跟著母親去旌德走親戚,被江家看上了。
江冬秀她媽呂賢英,是翰林家的小姐,見這孩子眉清目秀、說話有禮,當場提親:把女兒許給他。
胡適的母親馮順弟,沒多想,就應了。
彼時,兩個孩子壓根沒見過面。婚事就這么定了。
沒多久,胡適去了上海讀書,江冬秀留在鄉下。誰也沒想到,這一紙婚約,硬是拖了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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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胡適17歲。家里急了——再過兩年他就要出國留學,人一走,婚事怕就黃了。母親和族叔胡近仁聯名寫信,催他回來完婚。
胡適回信,就四個字:“萬不歸也。”
理由列得清清楚楚:學校管得嚴,請假一小時扣二十分,畢業在即,不能為結婚耽誤學業。
再說家里窮,二哥生意艱難,辦婚禮等于把他往死里逼。
母親心軟,沒再逼。第一次拖延,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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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胡適考取庚子賠款官費生,赴美留學。從此音訊稀少。直到1911年,訂婚七年,他才給江冬秀寫了第一封信。
信里先感謝她照顧母親,接著話鋒一轉:勸她讀書識字,趕緊放腳。
這是他“改造”未婚妻的開始。
1914年,他本該學成回國成婚。結果又找理由推遲——說要讀博士,機會難得,不能半途而廢。
他在信里對江冬秀說:“實在對不起你。”
可轉頭又補一句:“西方三四十歲結婚很常見,你兩年后26歲,真不算晚。”
他大概忘了,在徽州鄉下,26歲還沒嫁人,早被說成“老姑娘”,連門都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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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那幾年,他認識了韋蓮司。康奈爾教授的女兒,思想獨立,談吐不凡。
胡適在日記里寫:“我見過的女子中,只有她兼具思想、見識和魄力。”
1915年,他在家書中對母親說:“與此君相得最深。”
這話傳回國內,立馬炸了鍋。謠言四起,說他在美國另娶。江家慌了,母親急了,接連寫信質問。
胡適趕緊澄清:“我若另娶,就是社會敗類!”還特意強調:“父母之命的婚姻,和自由戀愛各有好壞。”
一邊穩住婚約,一邊繼續拖。
他還頻頻寫信問:“岳母病好些了嗎?”
他知道未來岳母病重,就盼著親眼看到女兒出嫁。可他始終以學業為重,給不了回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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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2月,江冬秀的母親去世。
臨終前,還是留下遺憾,她沒能見到女兒成婚。
胡適在家書中寫道:“她心愿未了,抱憾而終,我難辭其咎。”
岳母一走,江家不再催婚。
沒想到,胡適對江冬秀的態度也變了。
他在信里直說:“怪我無用,掛念無益。我什么時候事畢,什么時候就回來。”
可胡適的冷漠,讓他母親馮順弟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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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順弟見親家悲劇重演,心里總覺得過意不去。她寫信給兒子哀求:“她剛沒了娘,心里多苦,你怎么忍心?”
胡適回信還是那句:“不能為婚姻耽誤學問。”
直到1917年夏天,他拿到博士學位,受聘北大教授,才終于回國。
12月30日,婚禮在績溪舉行。這場拖了十四年的婚事,總算落地。
胡適自己寫了副對聯:“環游七萬里,舊約十三年。”(注:實際十四年,但他寫十三年,沿用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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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西裝,不行跪拜,只鞠躬。廢了掀蓋頭、拜天地這些老規矩。兩人從未見過面,當眾交換戒指。鄉里人看得目瞪口呆,議論紛紛。
婚后不到一年,胡適在給族叔胡近仁的信里,終于說了實話。
胡近仁是他最信任的長輩,從小看著他長大。
信中寫道:“我結這門親,全是為了母親。所以從不挑剔。若不是為她,我絕不會娶。如今既已成婚,我只能盡力遷就,讓她安心。”
一句話,揭開了所有謎底:他守的不是對江冬秀的承諾,而是對母親的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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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初年,多少新青年撕毀婚書、逃婚、離婚,追求自由戀愛。胡適卻留了下來。
他不是不懂愛情,只是更怕母親傷心。
這場后來被稱作“模范婚姻”的結合,從頭到尾,沒有浪漫,只有妥協。
江冬秀等了十四年,換來一個名義上的丈夫,卻一輩子活在將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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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后來在日記里寫:“婚姻的真諦,不在愛情,而在容忍與遷就。”
這話聽起來體面,可對江冬秀來說,卻是十四年等待、一輩子沉默。
他成了新文化運動的旗手,高喊“自由戀愛”,卻把自己困在一場包辦婚姻里。
不是他不想走,而是他走不了——母親的眼淚,比時代的浪潮更重。
歸根結底,這一切還是因為他對母親的孝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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