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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塔吉克斯坦霍瓦爾國家通訊社1月18日報道,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邊防部隊新聞中心發(fā)表聲明:2026年1月18日凌晨0時30分左右,四名恐怖組織成員從阿富汗巴達赫尚省洪瓦縣達爾班達克村越過國界,非法進入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境內(nèi)。越境地點位于沙姆西丁·肖欣地區(qū)“約爾”邊防支隊第7號“希爾曼焦”邊防哨所左翼防區(qū)第151/2號界標段。
經(jīng)采取緊急偵查行動,已確定該批恐怖分子在塔吉克斯坦境內(nèi)的具體位置。恐怖分子拒絕服從邊防人員投降命令,并進行了武裝抵抗。在隨后的交火中,四名恐怖分子全部被擊斃。
現(xiàn)場繳獲武器裝備包括:3支卡拉什尼科夫自動步槍、1支外國制造的“克魯茲”牌步槍、6個彈匣、183發(fā)自動步槍及手槍子彈、3部手機、1臺對講機和1艘船只。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邊防部隊鄭重聲明,為維護國界安全,部隊將繼續(xù)動用一切力量與手段,對任何越境行為予以合法、堅決的反制。目前國界全線局勢處于完全控制之中。
針對此事,已依據(jù)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刑法第179條(恐怖主義)、第335條(非法跨越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國境)及第195條(非法獲取、轉(zhuǎn)讓、儲存、運輸、攜帶武器、彈藥、爆炸物和爆炸裝置)提起刑事訴訟,調(diào)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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