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年,也就是2024年前后,中加簽的那份打擊犯罪合作文件,當時很多人覺得就是張紙,雷聲大雨點小。可您再看現在?這兩年辦的事兒,真讓不少躲在溫哥華喝紅酒的人,杯子都端不穩了。
咱們今天不聊虛的,就盯著一個人聊——程慕陽。
他是誰?河北的老人應該都記得那個名字,程維高。作為當年河北的一把手,程維高的落馬是震動政壇的大事,而程慕陽,就是這位“封疆大吏”的公子。這位公子哥,從2000年跑路到現在,在加拿大躲了整整26年。
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是:這份文件簽了也有一陣子了,到了2026年的今天,程慕陽,到底能不能被抓回來?
咱們得把這事兒掰開了、揉碎了講。這不僅是一個人的命運,更是大國博弈和法治較量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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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的“鐵帽子”還戴得住嗎?
很多人有個誤區,覺得只要兩國沒簽引渡條約,逃犯就拿不到。這話放在十年前或許有點道理,放在今天,那是對形勢的誤判。
咱們先看看這份文件這兩年發酵的效果。
這文件有個核心,叫做警務務實合作。它繞開了那些必須要議會吵架、法院排期的繁瑣引渡流程,直接打通了情報交換和資產協查的綠色通道。
以前的情況是啥樣?中國警察查到程慕陽在溫哥華買了棟樓,錢是國內貪污賺出去的。把線索遞給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那邊可能回一句:“程序不合規”或者“證據不足”,然后就石沉大海,一拖三年。
現在不一樣了。
這幾年,中加警方建立了年度定期會晤機制。咱們這邊的經偵專家,直接帶著厚厚的卷宗飛到渥太華,面對面跟對方說:“這筆錢,2024年3月從地下錢莊走的,到了你們這兒進了那個賬戶,這是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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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一看,證據確鑿,雖然人不能馬上抓,但錢屬于犯罪所得,根據加拿大的法律,也得查、也得凍。
這對于程慕陽來說,比直接抓人還難受。
據溫哥華那邊的華人圈子傳出來的消息,程慕陽這兩年的日子,肉眼可見地收縮了。早些年,他化名邁克爾程(Michael Ching),那時相當高調。又是開地產公司慕陽國際,又是搞高檔會所,甚至還給加拿大的政黨捐款,想混個“太平紳士”當當,千方百計想擠進主流社會,給自己穿一層“保護衣”。
可這兩年呢?您去溫哥華西區打聽打聽,那個曾經車水馬龍的辦公室,現在門庭冷落。因為誰都怕沾包。加拿大也是法治社會,洗錢是重罪。一旦被貼上“協助轉移贓款”的標簽,他在當地的生意伙伴跑得比兔子還快。
這正是這份合作文件的威力所在:它不直接要你的人,它先抽干你的水。
“程公子”的發家與跑路史
要聊程慕陽的結局,咱們得回過頭看看他的底色。
程慕陽生于1969年,是典型的“大院子弟”。但他這個“二代”當得,那是相當“精明”。他沒走仕途,而是利用父親程維高在河北的權勢,做起了無本萬利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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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末,那是中國經濟野蠻生長的時期。程慕陽搞了個廣告公司,又搞地產。最著名的一筆,就是河北大廈項目。
當時有個說法,在河北,沒有程公子拿不到的地,沒有他批不下來的條子。他甚至不需要自己經營,只要在中間牽個線,“轉讓費”就幾百萬幾百萬地進腰包。據后來公開的案卷顯示,僅在一家企業的一個項目上,他就拿走了280萬元的所謂“中介費”,而這筆錢,實打實的是國有資產。
除了貪,他還幫著別人轉移贓款。那個著名的“河北第一秘”李真,貪污受賄的錢,不少也是通過程慕陽的渠道轉出去的。
2000年8月,程維高秘書李真被抓,風聲緊了。程慕陽嗅覺極其靈敏,腳底抹油,經由香港,先去了新西蘭,最后落腳加拿大。
這一跑,就是二十多年。
他在溫哥華不是躲在地下室吃泡面,而是住豪宅、開豪車。他買下了溫哥華附近的一座小島,建了私人機場。他在列治文市(Richmond)開發的精品45等樓盤,一度還拿過當地的建筑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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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為換個名字,變成Michael Ching,就能切斷和“程慕陽”的聯系。
但國家沒忘了他。
2014年,中國展開了代號“獵狐”和“天網”的海外追逃行動。2015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發布了那張著名的“百名紅通”名單,程慕陽赫然在列,排名第69位。
那一年,是程慕陽噩夢的開始。他在溫哥華的照片被媒體曝光,加拿大的記者堵在他辦公室門口拍。他想申請難民身份賴著不走,結果被加拿大難民署駁回,理由就是他涉嫌嚴重的非政治犯罪。
從2015年到2020年,他一直在打官司。這家伙不僅有錢,還特別舍得花錢請律師。他利用加拿大司法制度中繁瑣的程序,一遍遍上訴,一會兒說證據來源不合法,一會兒說回國會受迫害。
甚至在2020年左右,他鉆了空子,居然申請入籍成功了。這在當時讓咱們國內不少人氣得拍桌子。
但到了2026年的今天,這個“公民身份”,恐怕也不是他的免死金牌了。
2026:法律的網,越收越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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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有了合作文件,即便他入了籍也睡不踏實?
因為加拿大有個法律條款:如果在申請移民或入籍時,隱瞞了重大犯罪事實,身份是可以被剝奪的。
這兩年,中方提供給加方的證據,越來越詳實,越來越符合國際標準。以前咱們遞過去的材料,有時候側重口供,加方不認;現在咱們遞過去的,全是完整的資金流轉記錄、合法的商業合同比對、證人的聽證。
據了解,加方已經啟動了對部分高凈值涉案人員的身份復核程序。雖然程慕陽的律師還在負隅頑抗,用各種技術細節拖延,但那個“安全感”已經沒了。
咱們聊聊另一個關鍵點:勸返。
在打擊犯罪合作文件的框架下,勸返變成了一種擺在桌面上的陽謀。
以前勸返,是靠親情感化,或者私下接觸。現在是兩國官方認可的路徑。中方可以明確告知加方:“只要這個人回來,配合調查,退繳贓款,我們可以承諾在量刑上給予從寬,甚至可以承諾不判處死刑(這是加拿大最在意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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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方警察也會去找程慕陽談話:“邁克爾,你的賬戶很麻煩,你的案子在移民局那邊掛著紅燈。中國那邊給了方案,你要不要考慮一下?”
這種兩頭夾擊的心理攻勢,是非常折磨人的。
看看前車之鑒。
高山,那個卷了幾個億的中行支行行長,在加拿大躲了八年,最后還是乖乖回來了。蔣謙,也是紅通人員,最后也是選擇了自首。他們回來后,雖然受了法律制裁,但起碼結束了那種惶惶不可終日的日子。
還有那個賴昌星,在加拿大賴了十二年,最后怎么著?還是被遣返回來了。賴昌星當年也以為自己能在加拿大養老送終,結果是黃粱一夢。
程慕陽現在的處境,其實比當年的賴昌星還難。因為現在的國際環境變了。
西方國家也沒余糧啊。加拿大老百姓也恨貪官,也恨炒高房價的外國人。特魯多政府這幾年面臨巨大的國內壓力,打擊外國干預和洗錢犯罪是他們的政治正確。包庇一個被國際刑警通緝的中國貪官,對加拿大政府來說,是負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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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在掙扎什么?
這時候你可能會問:“既然這么難,他為啥還不回來?”
這就是賭徒心理。
程慕陽這個人,能在商場上混這么多年,心理素質極好。他現在賭的是兩個東西:
第一,賭時間的流逝。他覺得程維高都去世這么多年了,當年的很多證人可能老了、死了,證據鏈會不會斷?他想拖到咱們這邊不想追究為止。
第二,賭加拿大的司法效率。加拿大的官司,打個十年八年太正常了。他手里還有資產,還請得起全溫哥華最貴的律師團。他就是要在程序正義的迷宮里,跟中方玩捉迷藏。
但是,他忽略了一個最大的變量——技術與大數據的進步。
現在的金融偵查手段,跟2000年那是天壤之別。以前轉賬要填單子,現在區塊鏈技術、大數據比對,資金的那個“痕跡”是擦不掉的。
而且,追贓的力度在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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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合作文件里,資產分享機制是一個大殺器。意思是說,如果這筆錢被認定是贓款,加拿大幫忙查沒后,兩國可以按比例分享。
這招太狠了。以前加拿大覺得幫中國抓人是“白忙活”,現在幫著查案,國庫還能進賬,加拿大警方的積極性那是蹭蹭往上漲。
一旦錢沒了,律師費付不起了,程慕陽還能在那邊硬挺嗎?
結局的猜想: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寫到這兒,我必須得跟大伙兒交個底。
2026年,程慕陽能被抓回來嗎?
我的判斷是:直接被綁上飛機押回來的畫面,可能暫時還看不到。但是,他回國的倒計時,已經按下了加速鍵。
這不像拍電影,特種兵空降溫哥華把人帶走。這是法治社會的“鈍刀割肉”。
這幾年,我們會看到他的資產被一點點凍結,他的公民身份官司會進入關鍵的聽證階段,他的社會活動空間會被徹底壓縮。他會變成一個被困在豪宅里的囚徒,周圍全是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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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排除一種可能,在巨大的心理和經濟壓力下,他會像當年的走私大王一樣,最終選擇談條件回國。
畢竟,葉落歸根是中國人的宿命。在異國他鄉,背著通緝令,守著一堆隨時可能被劃走的數字,那種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最后,我想說點心里話。
追逃程慕陽,意義早就不在于那幾百萬的贓款,甚至不在于他這個人。
這是一種國家意志的體現。
它在告訴所有人:不管你跑多遠,不管你藏多深,不管你換了什么護照,只要你拿了不該拿的錢,干了不該干的事,祖國永遠保留追究你的權利。
這張網,從2014年撒下,到2026年收緊,哪怕到2036年,它依然會在。
對于程慕陽們來說,這就是最深的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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