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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紛朋友圈“擴容” “協同共治”中發力
江蘇南京:織密中小投資者司法保護“安全網”
2025年12月30日,某上市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在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證券融合法庭調解結案。這是一個需兼顧“企業重生”與“權益守護”的復雜考題,南京中院證券融合法庭應用“協同共治”機制交出漂亮答卷,不僅幫中小投資者追回近千萬元損失,還讓這家上市公司重煥生機。
“‘協同共治’機制是南京中院面對證券訴訟新情況,加強投資者保護的一項實踐創新。”南京中院金融庭庭長張晗慶介紹,2024年以來,證券融合法庭共化解證券糾紛1476件,為中小投資者挽回經濟損失近億元,一批上市公司在司法守護下“破繭重生”。南京中院證券融合法庭被江蘇省評為“江蘇省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被中國證監會評為“投資者保護便民服務、機制創新示范案例”。
兩難考題,催生“協同共治”解紛新機制
某上市公司因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信息、隱瞞重大訴訟等問題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企業陷入債務危機。雪上加霜的是,在債權人申請公司破產重整過程中,又有300余名投資者發起證券侵權索賠訴訟。
上市公司因經營困境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同時疊加證券虛假陳述等引發投資者索賠的糾紛案并非個例。南京中院《中小投資者司法保護專題報告》顯示,近三年來,南京中院受理的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件中,涉訴上市公司數量不斷提高,2025年增長到37家。很多證券糾紛中的問題呈現出跨部門、跨行業趨勢。探索構建“協同共治”長效機制成為破題的關鍵。
“以前審理證券糾紛,法官就是‘判對錯、算損失’;現在遇到破產重整企業,既要讓投資者不吃虧,還要琢磨怎么讓企業活下來。”張晗慶說,如何平衡企業拯救與投資者保護并非易事。“企業要重整、投資者要賠償”是證券審判不得不直面的兩難考題。
證券審判,法院需向監管部門調查收集證據、了解訴爭虛假陳述等行為情況及行政處罰標準等,離不開監管部門的密切配合;上市公司破產重整,需要重整托底,用柔性方式平衡利益關系……南京中院深入調研,一個符合證券糾紛特點的立體解紛新方案逐漸清晰。經過半年多的總結完善,證券糾紛“協同共治”解紛新機制新鮮出爐:
聯動證券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構建“法院引導、多方參與、調解優先、訴訟斷后”的“一站式”多元化解機制;聯動破產審判業務庭,有效銜接“金融+破產”,促進糾紛實質化解。
好機制需要在實踐中校驗。從“賠償調解+破產和解”,到“和解優先+重整托底”,再到跨庭協同、跨域協助等,南京中院證券審判從一次次審判實踐中不斷完善“協同共治”機制,扎牢織密投資者保護“安全網”。
融合法庭,94%的證券糾紛非訴化解
2024年5月15日,全國首家證券融合法庭在江蘇省證券業協會掛牌成立。依托證券融合法庭,南京中院與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信訪接待室、江蘇資本巿場人民調解委員會、中證江蘇調解工作站共建共享,建立多元解紛新機制。
“證券融合法庭豐富了證券糾紛多元化解‘工具箱’。”南京中院副院長姚志堅說。
“沒有調解員與法官的努力,我們拿不到賠償款。”日前,楊律師來到證券融合法庭,感謝證券融合法庭為其代理的100余名投資者追回713萬余元賠償款。
江蘇某化工行業龍頭企業因年度報告存在虛假陳述,被中國證監會處罰。受此影響,公司股價大幅下跌,400多名投資者遭受損失,陸續向南京中院提起訴訟要求索賠。就在案件推進過程中,該化工企業因經營困難向法院申請破產和解。
“若處理不當,不僅投資者賠償訴求可能會落空,企業也將面臨‘退市+破產清算’的結局。”該案主審法官陳戎說。
證券融合法庭全面梳理情況后確定調解思路,按照“法院引導、多方參與、調解優先、訴訟斷后”的方法,經過兩個多月的反復溝通與協調,促成化工企業與投資人達成調解協議,企業也通過破產重整恢復了正常的生產經營。該案入選江蘇法院2025年度金融商事審判典型案例。
“證券融合法庭搭建了金融與司法‘跨界’協作平臺,為糾紛前端化解開辟了一條新路。”江蘇省證券業協會秘書長章偉偉說。
這樣的探索每天都在繼續。針對證券群體性糾紛“小額、分散”特點,證券融合法庭將代表人訴訟、示范判決機制與審前調解、引導調解有機融合,為當事人提供更多解紛渠道,使金融與司法協同解紛更高效。
一組數據展示成果,自2024年5月15日證券融合法庭成立以來,南京中院通過證券融合法庭累計化解證券糾紛1476件,以和解、調解方式結案率達94%,平行案件審限內結案率達到100%,平均結案時間大幅縮短。
“證破”聯動,為中小投資者挽回損失近億元
上市公司破產重整與因證券欺詐引起的民事賠償在司法程序上相互疊加情況增多。南京中院建立金融證券審判與破產審判程序銜接機制,“證券+破產”協同聯動,當好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守護人”。
投資者王先生見證了某上市公司涅槃重生的全過程。他說:“我從親身經歷中體會到,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離不開司法的保護。”
1993年上市的南京某農化企業是國內少數擁有自主可控綠色農藥產業鏈的龍頭企業,其部分產品全球市場占有率超過40%,直接帶動南京及周邊地區數千人就業。然而,2019年后受多重因素影響,企業陷入數十億元債務危機;同時,又因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公司于2023年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300余名投資者提出近4000萬元的索賠請求。
南京中院迅速啟動跨部門協同機制,“金融+破產”會商后確定“和解優先+重整托底”的審理思路。
破產庭團隊深入企業生產基地調研,結合國家綠色低碳產業政策,充分論證企業主營業務的市場價值與重整可行性,成功引入優質產業投資人。
金融庭團隊同步梳理投資者索賠案件,明確企業證券侵權民事賠償責任,并結合重整進程設計合理的賠償方案。
從“先行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到“現金+股權”兩種清償方案創新實踐,再到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測算損失,推動企業預留償債資金等,南京中院各部門協同合作,讓眾多中小投資者吃下“定心丸”。
“法院處處為我們著想,我們也必須積極響應。”在特邀調解員組織調解時,王先生說,化解危機與分歧,需要企業與投資者雙向奔赴。
“沒有因為訴訟影響重整大局。”該農化企業負責人感慨地說。經過三個月的努力,300余名投資者與企業達成賠償調解協議;重整后的企業開辟綠色發展新賽道,產品訂單同比增長了30%,重新成為南京綠色制造產業主力軍。
“證破”聯動,推動糾紛化解實質化。2024年以來,南京中院通過“示范判決+專業調解”等促成20家上市公司與1428名投資者達成和解,共為中小投資者挽回經濟損失近億元。
“資本市場關系千家萬戶,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是資本市場發展的‘牛鼻子’,只有各方齊心協力做好保護這篇大文章,才能有效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局。”南京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后龍說。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記者:趙興武 | 通訊員:唐鴻儒
責任編輯:姚瀚|聯系電話:(010)67550939|電子郵箱:fyxw@rmfyb.cn
新媒體編輯:平鈺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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